教师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02-15
卢营小学教师竞争上
岗实施办法
1、学校按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拟定各岗位竞聘条件和岗位职责,并张榜公布。
2、教师根据所设岗位竞聘条件和岗位职责,填写竞聘岗位意向表。
3、未被聘任教师(服从学校调配的),由学校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协调安排。
4、特殊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
5、中层干部竞聘记分办法(10分制):
(1)由教师民主评分占4分(教师根据德、能、勤、绩综合情况评分)
(2)由学校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竞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统一评分占6分。
6、教务员、教研组长、班主任竞聘办法:
由学校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与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共同参与聘任。
7、以上教师提出竞聘同一岗位,竞聘实行以下优先:
(1)原班教师优先。
(2)老教师优先。
(3)师德良好者优先(各级先进教师)。
(4)量化积分高者优先(期末考核总分依次)。
8、班主任教师只负责本班的数(语)科目教师的聘任,语数以外学科由学校统一安排。
9、一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由参加过区级课改培训的教师竞聘。
10、未被聘任教师(服从学校调配的),由学校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协调安排。
11、特殊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
卢营小学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