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进步奖"说明(初稿)
“个人进步奖”说明
争先创优,共同奋进!为了营造我们年级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同学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我们年级决定增设“个人进步奖”奖项,用以表彰年级上通过自己的努力奋进而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取得显著进步的同学,并以此激励同学们追求“争先创优”,不断努力奋进!
一、奖项说明:
此奖项主要用来表彰原来成绩相对靠后、参与活动积极性高的同学通过自己的奋进而取得不错效果的同学。
注意:只学习,不积极参与班级、年级等活动、经常旷课旷操等同学不再考虑范围
二、奖励办法:
1、主要参照“个人进步奖评定标准”实施
2、年级共十个名额,以班级为初选单位,每班三个名额,余下一个为机动名额
三、评选步骤:
1、先由班级为单位,班委组织,由自己觉得自己有进步的同学上台阐述自己的进步历程,内容不限,时间一分半钟以内即可,然后同学们投票,此票数作为主要评定奖项依据之一(注意:获得评奖资格的人为上台演讲过自己进步历程的同学,没有上台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评定资格)
2、班委收集参选人获选票数,留案上交年级评奖小组处
3、班委根据“个人进步奖评定标准”筛选并推荐三名相对较优的同学,把名单上交年级评奖小组处
4、年级评奖小组根据“个人进步奖评定标准”等综合因素检查并通过推荐
名单,如不符合标准则返回重选
5、通过名单后在年级进行公示
6、通过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附)个人进步奖评定参照标准:(以班级为单位,综合考虑以下几项标准)
1、成绩相对进步较大的(此“相对对象”为自己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
2、个人总评相对进步较大的(此“相对对象”为自己上一学年的总评成绩)
3、个人参与班级、年级等集体活动的积极性(包括上课迟到、出操出勤、团日活动等集体活动,由班委根据出勤表等评定)
4、班级参选获选票数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