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伴网哈尔滨律师王新磊点评利用女主持照片行骗百余万
律伴网哈尔滨律师王新磊点评: 利用女主
持照片 行骗百余万
律伴律师:王新磊律师
律师名言:敏锐的观察视角,扎实的法律功底,全面剖析疑难案件,让您少走弯路。 律师律所:黑龙江泽顺律师事务所
近日,多名网友举报,实名认证用户@记者陈佳欣盗用广东电视台主持人马粤慧照片,通过微信讨要红包及利用扶贫等诈骗钱财。
12月25日,@GDTV马粤慧通过微博发布声明,澄清自己并非骗子陈佳欣。
12月27日下午,上游新闻通过私信联系上了马粤慧。马粤慧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她于25日到广州市增城区永新派出所报案,永新派出所当天已受理并展开调查。 微信讨红包“找钱”
有网友在爆料中称,@记者陈佳欣通过腾讯微博结识网友和有认证身份的大V,然后盗用广东电视台主持人马粤慧的照片开通微信,再通过讨要红包、扶贫等借口获得钱款。 其中一张爆料截图显示,陈佳欣曾于12月17日在朋友圈晒出9万多元的捐款,并称是为云南保山施甸县贫困山区募捐所得。
冒用4年未被揭穿
马粤慧分析道,“骗子是看准了外省网友,只要有认证,他们不看广东粤语新闻不容易察觉”,没想到腾讯的认证会出现这么大的漏洞。“而且广东这边比较少用腾讯微博,我自己也没用,所以也没发现”。
骗子搜集大量旧照
马粤慧说,这些照片的来源主要是她的新浪微博,她同事朋友的微博,还有以前她用过的博客。“骗子搜集了很多我的旧照片,最旧的有我18岁的照片,很多网络照片我自己也找不回来了,所以估计她搜我照片至少有几年时间。”
全国被骗金额上百万
马粤慧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有网友搜集被骗人员名单建了个群,目前群里约有100人,但涉案金额还有待警方统计。
网上还有不少网友参与了这次“打假”。网友@记者木车在微博中称,初步估算,全国被骗人数达几千人次,金额涉及上百万。
律师点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王新磊律师]
王新磊律师认为,我国法律对诈骗犯罪惩处力度还是很严厉的。本案之所以发生,且持续4年,这与骗术花样翻新,互联网监管空白,爱心人士盲目捐款,犯罪分子侥幸心理等均有关系。
一、骗术不断升级
与以往诈骗行为不同的是,本案中,骗子利用收集来的女主持生活照、工作照,在互联网开通微博、微信行骗,向网友索要红包、募集捐款,骗取爱心人士钱财。
很多网友初次碰到此事,防御能力较弱,往往上当受骗。
二、互联网监管空白
近几年,我国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随之法律监管相对滞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监管漏洞,大肆行骗。[王新磊律师]
一些门户网站及网络聊天客户端也均不要求用户实名认证,一些犯罪分子搜集名人照片等生活资料,伪装成名人开展诈骗活动,并利用假冒或者他人身份证开设银行卡,将骗取的钱财转走。[王新磊律师]
三、爱心人士应擦亮双眼
我国募捐行业尚不规范,一些官方机构频频遭受质疑,社会募捐缺乏监管。犯罪分子往往精心设计骗局,编造出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博得网友同情。爱心人士出于同情心,一时冲动,没有多方面多角度审查募捐事件,便献出“爱心”,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王新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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