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工作不尽责问题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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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工作不尽责问题的处理决定 10月24日(周2) 晚休后, 五3班308宿舍学生白振杰、岩国银违反学校规定,进入宿舍后不上床休息,在宿舍内打闹玩耍,造成白正杰头部受伤。
10月27日午餐后,三3学生宋双林、四3学生安亚鹏违反学校规定,擅自进入1号教学楼,在进入三3班教室时动作野蛮,撞门用力过猛,门上玻璃被撞破,造成安亚鹏头部被掉下的玻璃划伤。
这2起学生受轻微伤的责任主要原因是学生违反纪律, 安全意识差, 良好习惯没有养成。但也存在检查教师不在岗或在岗不尽责等安全要求没有落实的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和10月26日行政会议精神,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据查,10月24日晚休检查教师荆志红、李广源、
张学慧和当晚值班教师曹兴龙不按时到位、到位后又未对学生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学生打闹没有制止和教育,根据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对以上4位教师处以扣月考核分10分、师德安全责任书5分;对学生宿舍楼责任领导刘吉星、蒋立荣处以扣月考核分2分、扣宿舍楼安全第一责任人张保武月考核分1分。
据查,10月27日,上午三3班班主任陈静对教室门玻璃松动隐患处置措施不当,且未向总务处报告,扣月考核5分,班主任考核分2分;中年级值周教师张晓娟、直接责任人贺喜、一号楼设施安全责任人张延军未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扣月考核4分,安全工作分2分;扣设施安全责任人宋建海月考核分3分;扣1号教学楼主管责任领导刘吉星月考核3分;扣1号教学楼协助责任领导宋温泰月考核2分;安全第一责任人张保武月考核分1分。
同时对以上责任班级五3班、三3班、四3班扣班级考核分5分。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