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及环保目标责任书
04-09
团州委机关2011年度城管及环保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书
为了落实团州委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团州委机关的实际,特制定2011年度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团州委机关部室及二级单位。
二、单位领导责任
1、团州委主要负责人为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机关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制定完善本单位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责任制。做到城市管理、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3、支持和协助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抓好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参加城市管理活动,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工作。做到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人人有责,及时处理相关城管及环保问题。
三、单位责任目标
1、落实“门前四包”管理责任。保持各科室、走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废弃物、积水等现象;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保持桌椅、窗户、花盆等的干净美观。
2、各本部室安排值班人员做好每天清洁卫生,摆放好物品、文件处理及时、措施合理。各科室档案、钱、物等物品做到安全管理,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和乱堆乱丢现象。
3、必须严格遵守单位和机关大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与文明单位、文明科室等创建活动,积极做好城管及环保工作。
四、附则
1、本责任书由团州委组织,部室具体实施。
2、若单位责任人有变动,以文字形式告知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小组备案,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3、每月对各部室进行考核,纳入年度评优项目。
单 位: 部 室:
责任人: 责任人:
共青团恩施州委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