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罗田县思源实验学校教代会
代表选举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体现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做到规范办学、依法行政,更好地实现学校持续、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思路,依据《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举教代会代表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认真推荐教代会代表,是开好教代会的重要环节。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教代会的质量。代表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主体,是教代会发挥作用的基础。
二、代表条件
1、有强烈的公益心,处事公正,为人正派,有大局观;
2、有强烈的事业心,潜心治学,教风端正,善于育人;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积极进取,淡泊名利,乐于奉献;
4、“敬业”、“爱岗”、“爱校”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本职工作比较出色;
5、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三、代表分布
中小学校教代会代表一般应占全体教职工总数的25%-35%。根据教代会代表产生的有关规定,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和后勤人员,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领导、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老年教职工都应占适当比例,并尽量照顾到各学科。 名额分配:按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学语文、中学数学、英语、文理综合、后勤7个小组为选举小组(因为工会委员有3人是综合组,所以综合组其他教师不参与本届教代会竞选),分配到每组代表数为2人、2人、2人、2人、2人、2人、1人,另加工会委员4人和校级领导6人,合计23人。中层领导如果没有当选教代会代表的,可以作为列席代表参加教代会。
四、代表产生程序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划分的选举小组按确定名额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
1、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2、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3、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全部无法辩认的为废票。
4、未到会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按赞成票由多到少,按名额上报代表。
6、监票人:叶前、李海霞。计票人:郭丹、朱丽红。
五、选举结果经学校党支部审核,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六、 选举日期:2014年9月22日。
罗田县思源实验学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