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招租
04-10
呈:总经理 日期:2008年6月20日 由:营销部
主题:关于广告牌招租的细则及方案汇报
内容:
根据总经理的指示,拟订了我们酒店即将推出的6块广告牌的出租细则,具体如下:
一、 酒店提供的广告牌的配套标准:
1、 酒店提供六块金属结构平面式户外广告牌。
2、 酒店为出租的每块广告牌提供三相电源及计量电度表,即用电量为
10KW/380V。
3、 广告牌的效果照明的灯具、灯架、管线等材料设备安装调试及租用期
内的维修,由租户自行负责,广告牌的照明效果的时间由酒店同意控制管理。
4、 广告牌的租用户,在制作广告时不得随意改变原金属广告牌的结构。
5、 广告牌的租用户,在制作广告时不得影响到酒店正常的营业,制作后,
造成的垃圾必须清理干净。
二、 广告刊登内容的规定及标准:
1、 租用户所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是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
的尊严和利益的。
2、 租用户所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符合行业规则的,
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
3、 租用户所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是非酒店行业的宣传内容。
三、 招租方式
1、 采用竞标的方式,现场叫价,价高者得。
2、 竞标前必须先交纳三万元押金,得标者必须于一周内签订协议并交足
所有费用。
3、 起叫价15万起,每次叫价增加2000元以上。
四、 费用及付款方式
1、 租用户必须在签定协议后马上交纳广告牌的租金。
2、 租用户必须提前交纳当月的广告牌照明电费(电费按每度1.2元结
算),如未按时交纳电费,酒店有权切断该广告牌的电源。
以上妥否,敬请总经理批示!
呈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