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世纪天成工地小卖部承包协议
淮南世纪天成工地小卖部承包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服务职工,搞好职工生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承包范围:
安徽省淮南市世纪天成项目生活区小卖部经营。
二、承包价格:
甲方将工地小卖部经营权按承包费人民币20000元/年(大写贰万圆整每年)一次性承包给乙方,乙方进场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责任: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
2、甲方提供一间生活区铺面给乙方作为小买部经营使用;
3、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包括电表一只)等。
乙方职责
1、乙方所用甲方提供的生活区铺面有小的改造必须通过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擅自打凿或修改铺面的使用功能,如果损坏铺面内设施必须照价赔偿;
2、乙方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行承担;
3、乙方实行独立预核算,自负盈亏;
4、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买卖法》在诚信平等的基础上自由买卖;
5、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食品安全卫生条列》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进购物品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过期变质产品禁止销售并及时处理销毁,如果由于
乙方疏忽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者取消其承包资格合同终止,食品安全由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检;
6、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将小买部经营转让(转租)给第三方,如需转让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7、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生活区内铺面经营,乙方不得在小卖部内摆放老虎机赌博机等赌具或为赌博提供场所,如有违反,没收所有机器并处以人民币2000元罚款;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双方约定:
已方进场时需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承包费人民币20000元及食品卫生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此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总计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圆整)平时双方无任何经济瓜葛,甲方不负其职责以外的任何责任,所有意外由乙方自负,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制度管理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中途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另外一方可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至承包期限结束日自动作废。
甲方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