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工作岗位标准
厂长工作岗位标准
一、岗位名称:厂长
二、直接上级:总经理
三、直接下属:部门经理
四、任职资格:
1. 工作经验:有3年以上从事管理工作经验
2. 专业背景要求:曾在其他企业从事过副经理、经理,两年以上.
3. 学历要求:中专、高中、大专,或相应资格管理证书.
4. 年龄要求:35岁以上
五、岗位职权:
1. 根据上级指示对本企业运作有决策指挥权。
2. 按国家规定和本厂有关规定,有权对下属进行奖惩、调动、任免。
3. 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使用各种资金,人员和物资。
4. 有权拒绝非部门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企业的人,财、物的不合理摊派。
5. 根据企业发展方针目标和上级指示精神,有权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并享有相关部门发布和解释权。
六、岗位职责:
1. 厂长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按要求参加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证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责任人员职责,对工厂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2.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组织制定、修改、审批和落实本厂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 每年定期组织各部门领导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同时制订相应计划,布置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认真考核,落实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价、监测,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县市安监局有关部门备案。
6. 组织制定年度安全计划和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7. 本着“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参与工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8. 负责监督检查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定期向员工报告厂内安全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
唐山晋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