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内容摘要: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是当前国际贸易学和国际政治经济学领域最为活跃的理论之一。它以不完全竞争的世界市场为基础,结合规模经济理论来解释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未曾涉及的问题。其主要贡献在于,为政府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贸易干预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本文从我国国际贸易现状出发,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我国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我国的实施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战略性贸易政策 规模经济 不完全竞争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本概念
20世纪80 年代以来,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发展,在美国出现了以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为前提,以产业组织理论和不完全竞争理论为分析工具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所谓“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可以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借机掠夺他人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即在不完全竞争环境下,实施这一贸易政策的国家不但无损于其经济福利,反而有可能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减少了许多与WTO 有关协议不一致的行政干预或政府干预。但是,选择对外贸易的自由化并非政府不能干预,相反,加入WTO 要求政府具有更高超的干预手段,促进贸易利益的最大化。战略性贸易政策便是值得探讨的手段之一。
战略性贸易政策内容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20 世纪80 年代初期由加拿大经济学家布兰德(J.A. Branded )、斯潘塞(B.J. Spencer)和克鲁格曼( P. R. Krugman)提出的,该理论突破了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学说,强调政府对本国产业和企业发展进行适度干预的作用。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运用关税、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借机掠夺他人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在不完全竞争环境下,实施这一贸易政策的国家不但无损于其经济福利,反而有可能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简单的说,战略性贸易政策就是通过政府政策干预,将市场竞争构造成市场博弈。战略性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的比较优势分工理论形成了挑战,因为其蕴含着如下理论逻辑和政策导向:某国某一产业即使处于比较劣势或没有比较优势,通过政府干预仍可实现贸易利益,而这一点与比较优势理论的观点完全相悖。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具体主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以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厂商夺取市场份额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中比较引人注目的观点是用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厂商夺取市场份额。该论点认为在某些规模经济显著的寡头垄断产业,如果一方对另一方采取进攻性的战略行为,就会迫使对方在竞争中让步,但这种进攻性的战略性行为往往会给实行者本身带来损失,使得这种威胁变得不可信。
(二)用关税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
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利用关税限制外国厂商在本国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