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补办申请表
07-24
《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补办申请表
经办人: 珠海市安全生产教育办公室制
《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补办程序
《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遗失,补办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登报申明原有证书作废。
2.向原培训机构领取《〈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补办申请表》或从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www.zhsafety.gov.cn)下载表格,按申请表内容如实填写,
并将有关材料报原培训机构。原培训机构应对持证人的考核持证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补办申请表》相应栏目加具“资料已核实”的意见后报送市安全生产教育办公室。
2.持证人补办资格证书须提交下列资料: (1)《〈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补办申请表》; (2)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登有原有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
3.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合格后,予以办理证书补发手续。补办的证件证书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填写补证时间,并在发证日期后标明“原证遗失,补发新证”,以示与原证的区别。
市安全生产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2155605 培训机构联系电话:3951007,39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