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意见
关于全市实施基层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
意 见
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
为扎实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科学组织“集成升级”行动,大力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文件要求,现就县(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实行“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行县(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实现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 — 1 —
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二)坚持事实就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述职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反对弄虚作假、夸大成绩、掩盖不足;评议客观公正,如实反馈评议结果,落实整改措施;考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考核,保证考核质量,做好成果运用,坚决杜绝走过场的形式主义。
(三)坚持民主公开、群众监督的原则。要坚持发扬民主,把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方式、过程、结果向基层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坚持创先争优、开拓创新的原则。把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作为主要内容,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三、主要内容
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原则上在每年2、3月份实施(今年7月份开展)。
“三级联述”,县(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围绕年初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进行专项述职。
“三级联评”,县(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接受上级领导、同级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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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联考”,要求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县(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党组织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工委)参照此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四、三级联述联评形式
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大会和评议会议,首先进行专项述职;其次,上级党组织书记点评;第三,以县(区)、开发区为单位开展分组民主讨论、民主评议。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大会由市委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大会由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组织;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大会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会议主持人由会议组织方确定,上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派员列席会议并负责评议表统计工作。
五、三级联述联评参会人员
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大会参加人员为: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不少于10%的市级党代表(县区按比例确定);县(区)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及组织(党工)部长;县(区)、开发区所辖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各20%(分县区按比例确定)。
县(区)、开发区为单位分组民主讨论、民主评议会议,参加 — 3 —
人员为:市全委会委员(分组)、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组织(党工)部长、所辖乡镇(街道)书记、市级党代表、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
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大会和评议会议的参加人员,参照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大会和评议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由县(区)委、乡镇(街道)党(工)委确定。
六、三级联述联评步骤
(一)会议准备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就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自查,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好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材料。
(二)述职大会
1、召开专项述职评议大会,各级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述职时间各家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专项述职完毕,上级党组织书记就该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点评。
3、进行先进推荐。
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大会,推荐2个党建工作先进县(区);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大会,将按不高于15%的比例推荐党建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先进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列入市委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备选名单;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大会,将按不高于5%的比例推荐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农村(社区),择优选 — — 4
择2%党组织书记,列入市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备选名单。
(三)评议会议
1、以县(区)、开发区为单位分组对各自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以座谈形式开展民主讨论,评议要重点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该级党组织要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做好记录,并最终将评议意见汇总,并形成整改报告)。
2、民主测评,发放党组织书记民主测评表对县区党组织书记整体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民主测评表,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民主评议测评情况需进行统计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评议结果将按一定比例列入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七、三级联考
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党建工作专项考核总成绩由党建述职测评考核、党建督查考核和年底目标责任考核中党建工作成绩组成,分别占40%、20%、40%。
对在党建述职大会上被推荐为先进的,年终在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党政正职年度考核中加附加分1分;
市委负责检查考核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其中,市直各党(工)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仅在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进行考核);县(区)委负责检查考核乡镇(街 — 5 —
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检查考核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
九、制度保障
(一)推行党建目标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按照全年党建工作要求,提出目标计划,作出分段部署,要细化分工、明确措施,同时要按照所编制目标责任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以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编制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并报上级组织部备案)
(二)推行目标承诺制度。各级党组织书记在每年年初要围绕上级《党建责任书》的要求,就基层党建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公开承诺,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进行备案监督,目标承诺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底党建工作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三)推行述前公示制度。在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大会之前,要将履行党建承诺情况以书面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印发与会人员审阅,确保抓党建工作述职更加公开透明。
(四)推行实地调研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在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及时发现下级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解决。
(五)推行督查制度。要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督促和推进工作 — — 6
的作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真正担负起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各级组织部门要严肃认真地做好述职评议考核的每项工作,要一丝不苟、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抓好落实;市直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要参照上述意见要求,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民主评议活动,并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体系。
(三)强化结果运用。要把述职评议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三级述职评议”责任人年度考评为优秀的,进行表彰;连续三年考评为“优秀”的,要优先提拔任用;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考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 — 7 —
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基层党(工)委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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