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ZZ-GL-10
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ZZ-GL-10
第一条基本原则
在保持原有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坚持以结果为导向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体系。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一线研发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二条考评实施方法
1. 公司成立考评委员会,由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部门和 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对所有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2. 部门成立考评小组,由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部门员工进行 考核,确定员工的考评分数。
3. 考评实行当事人回避制度,参加考评的人员不参与本人的考评,必须回避。
4. 考核办法和员工绩效计算
由部门针对每位员工设定3~5个可量化考核的指标。可根据项目和产品的研发周期设立关键节点进行考核,特别是公司当期的工作重点应纳入考核内容。考核指标由研发部主管及项目负责人提出,并与考核当事人协商确认。
项目负责人随时根据研发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自行记录本项目组人员的工作情况作为季度考评的基础。考评小组根据任务分解的控制节点完成情况和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对员工进行考评评分,并与考核当事人对工作绩效进行沟通确认,提出其改进意见并商定下期的目标。考评结果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之前提交综合部。
考评委员会根据部门完成公司下达任务的情况对部门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考评,并根据公司月考核情况及部门考评结果,综合评定每个研发人员的考评结果级别,共分为五个级别:优秀、良好、满意、一般、须改进。并将考评等级下发到部门,由部门通知员工。
员工对部门的考评分数有意见的,可向公司考评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三条绩效奖励发放
绩效奖励分为四级,分别为1000、800、600、400元。由总经理根据具体员工的工作能力确定,可根据员工能力发展变化情况随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