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国巴黎高科集团合作协议介绍
与法国巴黎高科集团合作协议介绍
一、简介
巴黎高科集团成立于1991年,汇集全法最具声望的12所精英工程师学校,覆盖所有工程和管理学科。所有的学校都以提供最高水准的理科与管理教育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个人素质为准则。其成员学校包括:
巴黎高科生命科学、工程和环境学院
巴黎高科工程技术学校
巴黎高科化学学校
巴黎高科桥路学校
巴黎综合理工学校
巴黎高科行政管理和统计学校
巴黎高科先进技术学校
巴黎高科理工化工学校
巴黎高科商学院
国立高等光学学院
巴黎高科矿业学校和巴黎高科电信学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巴黎高科集团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将选派优秀人员赴巴黎高科集团所属成员学校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
不限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6个月
3.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巴黎高科集团提供学费和科研费用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必须达到巴黎高科集团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并获得巴黎高科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录取通知或邀请函须注明校方将免除留学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3年10月15日至11月29日,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巴黎高科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http://www.paristech-china.com/node/18)。申请人应在外方申请表首页上方注明申请“CSC/ParisTechJoint Program”。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4年3月20日至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机构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申请受理方式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机构自2013年11月15日起提供咨询。
4.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请按照《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五、评审、录取办法
按照《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邀请函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 颖联系电话:010-66093931
传真:010-66093929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