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XX 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XX 课题组
种子是一种特殊商品,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到农业安全、社会稳定、农民增收。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种子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拓宽了种子经营渠道,放开了种子零售环节,放活了种子购买方式,呈现出种子经营主体多元化、零售环节多家化、购买方式自由化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以及市场放开后监管难度的增大,虽然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强了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和对假、冒、伪、劣种子的打击力度,但是,我县种子市场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当前我县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谈些粗浅看法。
一、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代销网点多,经营秩序乱。据调查,全县xx 个乡镇所辖场镇集市有xx 个,从xx 年XX 种子公司注销时,进入我县从事“两杂”种子经营的种子公司由xx 余家增加到目前的xx 家,增长了x 倍;所委托的代销户由xx 多个增加到xx 个,也增长了两倍多,平均每个乡镇xx 个。因此,造成了代销人员多,出现僧多粥少的局面。为了争夺销售市场,有的种子公司就不择手段搞“拉郎配”,乱委托,层层委托,乱设点等现象十分严重。
(二)委托单位广,进货渠道乱。受委托的种子代销户(点),为了盈利赚钱,不讲种子质量,今天哪家公司的种子价格低,就找哪家公司开个委托书,进购种子;明天哪家公司的种子价格便宜,又找哪家公司委托代销。在市场检查中,就检查到有的代销户(点)就为一、二十家种子公司代销种子,一般的代销点至少都有八、九家公司的种子。由于委托代销单位多,种子来源繁杂,很难保证种子质量和种子经营档案的规范制作。
(三)品种多、乱、杂,农民选购难。据市场调查,xx 年进入我县种子市场的种子,杂交水稻仅有xx 多个品种;杂交玉米有xx 多个品种,而现在杂交水稻就有xx 多个品种;杂交玉米有xx 多个品种,可谓“老、中、青”三结合、新老品种都登场。一些早就被淘汰的低产劣质品种也进入了我县市场。由于品种多、乱、杂,农民购种时究竟选择哪个品种好,很难做出决定,容易听任种子代销商的胡乱瞎吹,上当受骗。如XX 珙泉镇洛旺村x 社齐某,在镇上一个代销点以xx 元/公斤的价格购买的水稻种“西农优xx ”,代销人员宣传该品种质量好产量高,能达到xx-xx 公斤/亩的产量,结果该品种种植后高感稻瘟病,造成的减产程度为xx —xx%,平均xx%,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四)种子质量差,合格率较低。从xx 年我县市场抽检的情况来看,共抽检了xx 家种子公司124个样品。检验结果显示,符合国标二级种标准的有110个,合格率89%,其余14个样品的含水量均在13.5%以上,有的样品水分含量高达16%。农民普遍反映今年玉米种子发芽率与往年相比较低,播后因种子发芽率低,投诉和要求商家赔偿的事件时有发生。
(五)市场价格乱,代销商乱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种子依质论价,随行就市,没有统一的价格。如:2003年杂交水稻种15元左右/公斤,今年杂交水稻种卖到25-30元/公斤,杂交玉米种2003年10元左右/公斤,今年卖到18-25元/公斤,有个别玉米品种卖到45元/公斤。部分代销商利用农民求新和花钱买良种、买好种的心理,采取老瓶装新酒的方式和有意混淆种子的真实性,将此品种名称更改为另一个品种名称,夸大宣传品种的特征特性和高产性状,提高种子价格,赚农民的黑心钱。
(六)经营不规范,违法常发生。我县各场镇集市种子经营户,除了“正规军”,还有“游击队”;除了持证照有固定门市经营者外,还出现了一些临时摊点。这些摊点,一是证照满天飞,一证多摊,无固定场所,到处摆摊设点,打
一枪换一炮;二是一些蔬菜种子经销户也卖起了“两杂”种子;三是一些副食品摊店、五金店、小家电店、百货店也在销售“两杂”种子;四是还有为数不少的“四无”人员(无证、无照、无委托书、无种子销售凭证)挑起担子,背起背篼走村串户销售“两杂”种子。
(七)档案不健全,问题难处理。按照《种子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种子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经营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才能销毁。但我县的种子代销户(点),有的根本没有建立种子经营档案,既无种子进货凭证,又无种子销售专用发票,并且在开启购种发票时没有填写购种人的地址和种子名称,只写水稻或玉米种,甚至有个别代销户(点)销售种子根本就不开启发票,或销售A 公司的种子、出据B 公司的发票,种票不符。种子出了问题,农民找到代销商,因为无发票,代销商拒不认账,购销双方矛盾和纠纷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和处理,既影响了社会稳定,又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八)经营人员杂,专业素质差。据调查,目前我县种子经营人员结构为“三多”,即普通农民多、无相关专业职称者多、不懂技术者多,甚至还有文盲或半文盲,很多都不具备委托代销种子的素质和条件,不能进行种子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更不能适应种子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二、对策建议
种子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扰乱了种子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种子使用者的利益。为了切实扭转现有种子市场的不利局面,规范市场运作,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创建一个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井然、公平竞争、群众满意的种子市场,笔者认为应该在以下七个方面做到进一步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各方面的法律意识。要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种子生
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法律意识,使种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自觉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乡镇、村要将《种子法》的学习列入“五五”普法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进一步加强种子经营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开展种子经营人员的培训教育,是提高其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有效措施。根据《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规定,从2009年起,我县农作物种子经营全面推行就业准入和执证上岗制度。首先,凡本辖区内从事种子经营人员必须经农业局组织的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种子经营活动;其次,将我县农作物种子经营人员持证上岗纳入规范化管理,要求每个种子经营单位或代销点的售种者必须取得种子经营上岗证后才能售种,不能出现一证多摊和一人多证的现象。凡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办理开业手续;第三,对未参加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从事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的规范管理。种子管理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种子市场的管理。一是进行证照的重新清理登记。由种子代(经)销户填写种子经营备案登记表,经审核证照和代销手续是否齐全后,再发给种子经营备案登记证;二是限制代销点的委托单位。原则上一个种子代销点只能接受2至3个委托单位的委托,考如虑种子品种的余缺问题,最多不超过5个委托单位,从源头上制止一点多家代销和品种多乱杂现象的发生;三是在市场检查中,如发现代销点未接受某委托单位的委托又在销售某委托单位的种子,或经营的种子超过五个委托单位的,一律以超范围经营进行处罚。
(四)进一步加强经营档案的规范制作。种子管理部门应经常性地检查各代销点的经营档案是否按《种子法》的规定制作,如制作不规范或未建立经营档案的,均应按《种子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加强化种子质检。在种子销售季节,种子管理部门应对进入我县的种子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抽检,所抽检的样品除纯度指标外,种子的水分、净度、发芽率三大指标均应进行检测。凡抽检不合格的种子,一律扣押,停止销售,并实行“首处” 责任制,执法人员首先处罚代销商,再由代销商向委托经营单位索赔,并向社会曝光。
(六)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为加速依法治农的进程,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农业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继颁发了50多部涉农的法律、法规,对打假、扶优、护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级农业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应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要狠抓种子专项整治。以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籽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在春耕和秋播前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市场质量抽查,严格品种审定,清理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的现象,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品种、乱引种、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据调查,目前我县还没有设立独立的种子管理部门,种子管理的职能是由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县农业监督管理站负责,均属事业编制,财政只支付基本工资,政策性福利、奖金、差旅费等,全靠自己“找米下锅”,因此,只能有钱养兵,无钱打仗。加上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是行政职能,无法向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经费来源十分有限。因此,要经常性地到全县各地检查种子市场,加强市场管理十分困难。建议安排相应的财政预算经费,配备相应的执法设施设备,逐步改善执法条件,确保种子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