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拆除工程招标文件
烟囱及附属物拆除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招 标 人:
招 标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目 录
投标邀请书 ...................................................................................................................... 3 投标须知 .......................................................................................................................... 3 评标办法 ........................................................................................................................ 16 投标文件格式 ................................................................................................................ 18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致: (被邀请单位名称)
经我司研究确定,现对 烟囱及附属物拆除工程进行招标,特诚挚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请贵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准备,按时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省 处,烟囱高度米,烟囱周边环境的影响均含在招标范围内,拆除工程不能损坏周边建筑,具体拆除到招标人指定高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具备《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
质》一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专业人员的法人单位,且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特种资质证明文件。 2.
能独立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含有关公共关系处理,保证本次招标范围工程一
次性验收合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 年 月 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接招标人通知或持本投标邀请书到 。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总 则
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 1.2. 1.3. 1.4.
“招标人”(即发包方、甲方)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
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1.5. 1.6. 2.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
2.1.
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
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 4.
使用货币种类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
4.1. 约定)。 5.
招标说明
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规模、招标范围和内容、工期、质量
5.1.
标准以及工程款的支付办法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格条件,并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7.1. 8.
保密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如发现投标人外泄招标
8.1.
文件的,招标人视情况有权废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2.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9.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和周围环境,招标人将给予以协助,投标人踏勘现场所
9.1.
发生的费用自理。
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
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4.
现场踏勘须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答疑截止时间前完成。
10. 投标费用
10.1. 投标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0.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 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主要内容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2. 除11.1内容外,招标人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可以退换。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澄清,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均在投标截止前2天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
12.2.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2.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如有必要,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2.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本须知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投标承诺书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4.2. 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可在量化评分过程中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组成,具体数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
《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请务必按所列要求准备并按顺序装订资料,内容完整度直接影响技术标评定结果)
16.1. 企业情况说明(包括企业管理团队概况及施工队伍优势、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16.2. 近三年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主要施工经历和正在施工的承建项目);
16.3. 工程概况(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认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以及施工段划);
16.4.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16.5. 拟派驻本工程现场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汇总表;
16.6. 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含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
16.7.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必须有总进度计划、分项进度计划,必须用横道图、网络图表示);
16.8. 质量保证措施(含现场质量监控流程、架构); 16.9. 现场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6.10. 现场材料、设施、设备、易燃易爆品保护措施; 16.11. 紧急情况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16.12. 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16.13. 建筑垃圾、拆迁废料处理方案; 16.1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技术标》编制应以本工程实际情况为前提,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须具有实质性指导意义,并能有效指导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工作的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核定《技术标》不合格而直接定为废标。 17.
《经济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7.1. 投标承诺书(必须包含投标总价、工期、安全承诺); 17.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7.3. 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17.4. 投标报价书(含报价说明); 17.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8. 投标报价要求
18.1.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其中,投标承诺书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8.2. 投标计价依据:参考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 省 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通知以及本工程相关施工方案。
18.3. 计价方式:固定全费用总价包干;全费用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含二次运输)、加工费、利润、管理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期间水电费、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税金、利润及包有关部门审批监督检查和验收通过等的所有各项费用,固定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
18.4.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方案等资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
报价,投标报价相关费用均必须完整填报,不得漏项。投标人如有漏报或不报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让利的优惠举措,并已综合考虑在其他相关价格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结算时不增不补。
18.5. 投标人须按相应的施工方案及相关材料样板、规格型号等进行报价,招标人没有明确推荐的材料品牌,由投标人按相应施工方案的标准(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提出选用材料,并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注明的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和型号、生产厂家、供应厂商等内容。
18.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二次搬运和转运及其他因素(如环保、交通、治安、市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其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次工程所须的各种措施以及上述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得以未考虑上述任一因素为由要求增加工程造价。
18.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18.8. 投标人须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进行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今后,不得以低于成本为理由要求调整。
18.9.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文明现场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补偿、增加和赔偿此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计入的、或未单独列出,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对此项费用优惠,或已经涵盖在其他费用、价格中。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20. 投标保证金
20.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凭银行汇款凭证到我司财务管理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需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21.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1. 投标人拒绝按“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修正报价;
21.2.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履约担保;
21.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1.4. 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21.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的。
2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2.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或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的责任。
22.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23.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3.1. 装订:技术标、经济标分开装订。
23.2. 密封: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密封在2个独立包封中(即技术标和经济标独立分开包封)。
23.3. 标记:密封袋及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封面除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还须加盖骑缝章。
23.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4.2. 招标人在收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4.3. 如果出现同一个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的投标文件。
24.4.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者,一律不予退还。
24.5.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5. 迟交的投标文件
2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并退回给投标人。
26.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7. 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处理
27.1. 经招标人确定的投标人,投标人因故放弃投标的(包括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或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等情形),应当在做出具体的放弃行为前同时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说明。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限内做出说明或者说明的理由不被招标人认可的,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投标。
六、 开标
28. 开标人由招标人主持,在招标人内部进行。
29.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或不予受理:
29.1. 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的。
29.2. 投标文件正、副本或电子标书(若有)数量不足的。
29.3. 无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
29.4.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若有)。
29.5.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而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七、 评标、定标
30. 评标原则
30.1. 遵循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31. 评标办法
31.1. 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标方
法、评审因素、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技术标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经济标评审;
32. 评标过程的保密
32.1. 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直至授予合同和履约全过程中,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相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禁止与招标或评标人员有任何方式的私人利益交易,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33. 定标
33.1. 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八、 合同的授予
34. 中标通知书
34.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 中标通知书将明确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主要包括投标价格、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以及合同签订的时限等。
35. 废除授标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 35.1. 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35.2. 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35.3. 因中标人过错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5.4.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5.5.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36.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36.1. 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36.2. 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以赔偿;
36.3. 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37. 签订合同
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共同签订书面合同;
37.2. 中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规定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其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并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投标。
38. 履约担保
38.1.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本工程合同签订的同期以现金支票或现金电汇的形式向招标人缴交履约担保,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废止合同。此项参照投标须知表规定执行。
39. 其他
39.1.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为招标人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
39.2. 根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接受合同条件、同等条件下报价较优”原则确定中标人。
2. 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完成;
评标小组由技术标评标专家和经济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小组主要职责: 2.1. 2.2. 2.3.
2.3.1 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2.3.2 提出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3.1.
4. 技术标评审
评标小组将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及量化打分,技术标被2/3及以4.1.
上的评标专家一致否决的投标人,直接取消《经济标》参评资格。
4.2. 技术标评审主要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技术标要点,此部分评定标准根据文件完整度、专业细分、规模、资质及荣誉等项进行;
4.3. 技术标得分以招标人制订的对应各项的完成情况评分表进行登记,各项以优、良、中、差作为评定结果。
5. 经济标评审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不低于成本,必要时根据对投标人5.1.
进行书面质疑。
5.2. 投标报价细微偏差修正
5.2.1 修正原则:单价合计总价低于总报价时,按单价合计总价修正总报价;单价合
计总价高于总报价时,则按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单价。
5.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
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5.3.
6. 经济标得分=经济标评分(百分制)×100% 投标文件的澄清、补正和项目经理答辩
评标过程,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书面或邮件形6.1.
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进行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 评标过程,评标专家将对投标报价中偏差大的综合单价进行重点评审,必要时,
要求投标人作出合理解释,对于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报价明显存在不合理的报价,评标专家可视投标人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并作废标处理。
6.3.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做好参加项目经理答辩会的一切必要准备,招标人可能会
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现场的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等)就其本人专业理论、实践经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事项以及对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难点的认识等进行陈述和答辩;招标人对项目经理个人询问表现的评价将会对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和定标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6.4. 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出席或拒绝出席招标人通知的投标文件澄清会或项目经
理答辩会,投标人将会失去中标的机会和可能。
7.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按7.1.
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8. 定标
定标原则:根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接受合同条件、同等条件下报价较优”8.1.
原则确定中标人。
8.2. 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总价低者排序较前;如果综合得分与评标总价都相同时,
技术得分高者排序较前。
8.3.
8.4. 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对不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
情况和材料,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9. 废标条件
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并构成“重大偏差”的判定为废标,下列情况属
于“重大偏差”:
9.1.
9.2.
9.3.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未提供有效投标承诺书;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未加盖骑缝章的;
9.4.
9.5.
9.6.
9.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A:密封封面
B:商务标(正、副本)封面格式(经
(正/副本)
(工程名称)
技 术 标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企业情况说明„„„„„„„„„„„„„„„„„„„„„„„„„„„
二、 近三年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三、 工程概况„„„„„„„„„„„„„„„„„„„„„„„„„„„„„
四、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五、 拟派驻本工程现场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汇总表„„„„„„„„„„„„„
六、 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七、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
八、 质量保证措施„„„„„„„„„„„„„„„„„„„„„„„„„„„
九、 现场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一零、 现场材料、设施、设备、易燃易爆品保护措施„„„„„„„„„„„„„ 一一、 紧急情况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一二、 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一三、 建筑垃圾、拆迁废料处理方案„„„„„„„„„„„„„„„„„„„„ 一四、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目 录
一、 投标承诺书„„„„„„„„„„„„„„„„„„„„„„„„„„„„„ 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有)„„„„„„„„„„„„„„„„„„„„„„ 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四、 投标报价书„„„„„„„„„„„„„„„„„„„„„„„„„„„„„ 五、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组织 (招标编号: )的招标活动。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三、 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我司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招标文件》和有关的补充文件材料(如有),并经过现场踏勘、问题澄清,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及其全部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 我司愿以¥: (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天,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及工程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2. 我司承诺做好充分安全生产准备工作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定,确保工程不发生任何事故,并为本项目承揽范围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3. 我司愿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 我司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 我司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若出现低于成本报价,乙方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以及风险和责任。
6. 我司保证中标后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保证中标后不转包、不分包施工队伍,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7. 我司保证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向招标项目派驻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8. 我司保证中标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9. 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并对决标结果没有解释义务。
10. 我司愿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 标 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 拟派驻本工程现场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汇总表
五、 投标报价书(投标人自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