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一、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在工伤发生之日30天之内需提供以下资料给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
1、单位社会保险近期征收核定单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受伤职工参保号;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时的目击者,证言、证据、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5、个人手写的书面说明书(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时间、地点; 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电话;旁观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言、证据、电话和地址);
6、工伤认定申请表,首页贴相片加公章(盖骑缝章)
7、首次治疗的医院诊断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属于在我司代买社保的单位人员报工伤的需要提供与我司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以及我司代办申请手续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0、工伤认定结果需要申请人不方便亲自去取的可以委托经办人领取,需要申请人写一个委托书并盖手指摸。
申请工伤资料提交后,工伤鉴定科会通知目击证人去做笔录,通常是两个人。目击证人在做笔录之前要了解事故的经过,确保两个人所说的一致。主要笔录的内容分下面几个部分:
1、目击者个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与报工伤人员的关系等等;
2、报工伤人员的情况;
3、受伤的过程:怎样受伤,谁送他去医院,伤到哪个部位等等。
二、办理劳动能力鉴定
去劳动局拿工伤认定的决定书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如下资料:
1、《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3份;(因有些医院会存留一份》
2、《工伤认定书》及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工伤后在医院就诊的病例资料,首次就诊的病例、出院小姐或者住院记录、诊断证明及其后所有门诊病例,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门诊病历从封面到内容一本一本的复印装订好)
4、首次就诊及其后复查的B 超报告单或X 光报告表、CT 报告表、DR 报告单、MRI 报告单等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受伤部位存疤痕如:手足缺损伤、畸形、烧伤等有外观损害者需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用相机照的4R 大小,也可以直接带被鉴定人到劳鉴中心照相);
30各工作日内提
三、工伤医疗鉴定出来后,准备资料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1、发票,明细清单
2、工伤报销申请表(贴照片盖公章)一份
3、工伤认定书复印
4、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6、门诊病例复印件
7、出院记录复印件(出院小结)
四、社保局申请工伤津贴(60个工作日内)
1、《广州市社保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广州市职工工伤确认表》
3、《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