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产假丧假病假制度
婚假产假丧假 病假制度
1.婚假。员工男方年满25 周岁,女方年满23 ,正常婚假为3 天,公司另加2 天,共计5 天。需一次2.、产假 休完,不得挪作它用。晚婚假为有薪假期。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或主要赡养人去世,可享受3 天有薪假。
4.病假。
① 员工休病假,必须持有合同医院的证明方为有效,急诊病休的医院证明和医务室开具的病假病休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 天;非急诊未经医务室同意,擅自在非合同医院就诊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旷工,一切费用处理。
② 员工休病假一天者,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工资;全月累计病休3 天以上者,发岗位工资50% 。
5.公假。公派出差或临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培训。
6.除以上各类假期外,其余因各种原因请假的均视为事假,当月事假最多不得超过2 天;全年不得超过10 天。
八.员工辞职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 天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离职单》, 办理离职手续:
1.本部门手续交接,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劳动工具、《员工手册》和其他公物。
2.凡借欠公款者,需予清还。
考勤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并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制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 违反上述规定或代他人签到者,连同一起每次扣除工资50 元,连续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本年度工资级别不予上调。
3.员工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0% ,旷工三天(含)以上者,作除名处理,企业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4.员工需请假时,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单位、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得到批准交接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
5.员工请病假,需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6.员工请事假,扣除当日补贴和工资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