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锦丰初级中学参加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张家港锦丰初级中学参加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丰富和发展学生健康有益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开发学生多方面潜能,营造活泼、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开展以“我在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文化艺术活动。
二、活动主题 我在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形式1、器乐比赛(初一、初二年级)2、课本剧比赛(初一、初二年级);
3、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全体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09年3月20日---2009年4月20日
五、活动地点: 张家港锦丰初级中学
六、参与人员 全体学生
七、组织机构
组长:章春良 副组长:吴若平、吴彩琴
组员:李云彪、杨和国、杨璇、黄艳、黄佳羽、陈吴锋、王勋、黄晓燕、严于蓉
初一、初二年级各班班主任
八、具体实施
1. 器乐比赛:初一、初二年级各班推荐一到两名同学参加。各班将参赛人员名单和参赛曲目于2009年4月10日交于艺术组黄晓燕老师。比赛时间:2009年4月上旬。
2. 课本剧比赛:初一、初二各班自编一个课本剧,要求主题积极向上,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参演人数至少4人,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出12分钟。各班将本班课本剧名称和参演人员名单于2009年4月10日前交团委杨 璇老师处。比赛时间:2009年4月中旬
3. 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各班组织创作以“我为祖国骄傲”为主题的艺术作品(绘画、书法、摄影各2幅)。作品背后写好作品名称、班级、姓名于2009年4月10日前交艺术组严宇蓉老师处。
作品具体要求为:
(1) 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不超过对开
(2) 书法: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
九、评比方法
1. 器乐比赛和课本剧比赛均采用现场评委打分的方法,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校将从比赛中选拔优秀演员参加校器乐排练和课本剧排演,并在考核中给被选中的班级加分。
2. 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经活动小组评选后,各选出绘画、书法、摄影一、二、三等奖。学校将把评比中优秀作品上交市少年宫,推荐参加全市的艺术作品比赛。
十、活动要求
1. 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认真落实这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参与工作,全力支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艺术活动的育人功能。
2、全体学生务必广泛参与本次活动,正确处理日常学习与文化艺术活动的关系,认真组织排练,确保节目质量。
3、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各项活动和实施情况进行评比,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将评选出活动组织奖,同时对获奖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
张家港锦丰初级中学德育处、团委、艺术组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