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运用管理规定(模板)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运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以下简称“正面吊”)作业人身、机械、车辆、电气化设施等安全,提高集装箱装卸作业水平和效率,作业和管理人员使用、操作及维护保养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管内车站货场正面吊运用管理。
二、 作业方式及条件
(一)作业方式
正面吊作业方式分为以下4种:
1.装箱。分为装重箱和装空箱,将重箱或空箱装上车辆(含装“门到门”运输汽车,下同)的作业。
2.卸箱。分为卸重箱和卸空箱,将重箱或空箱由车辆吊下的作业。
3.运箱。将集装箱在作业警戒区运输的过程。
4.堆箱。在货场内将集装箱进行堆码存放的过程。
(二)作业人员
正面吊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三名(含司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铁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按时参加安
全培训和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辅助人员、司机配专业对讲通讯设备,保证信息畅通。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三个月以上的岗位实习,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和岗位合格证,方可独立作业。穿戴好劳动保护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及各安全防护设施。
2. 辅助人员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佩戴具有反光警示的安全帽,穿戴橘红色安全防护背心,负责带脱轨器防护信号(作业警示牌)安设(确认)和作业区安全警戒、作业中瞭望、安全防护、指挥、引导、装车质量检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设备条件
正面吊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证明书,同时按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进行注册并处于检验合格有效期;
2. 防倾覆保护、转锁到位保护、带箱高速行走警示、倒车警报倒车雷达及倒车可视频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可靠、实现紧急停止功能并配置灭火器。
(四)作业场地
正面吊在设定作业区警戒后作业。明确正面吊作业区(15米高的立体空间内无接触网输电线等带电设施设备),安设有效的物理隔离设施实行封闭管理,通道或作业区两侧设置不小于15米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区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对汽车装卸箱时,其驾乘人员不得下车,其他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加强照明,确保照明良好,集装箱按功能分区顺线路堆码,且必须四角对齐,并保留不低于15米的安全作业通道。
三、设备运用管理
1.站段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正面吊安全操作规程‣、•正面吊司机岗位责任制‣、•正面吊司机安全责任制‣、•辅助人员岗位责任制‣、•辅助人员安全责任制‣,建立设备运用管理台账记录。严格按照•铁路装卸机械检修技术规范‣实施维护保养,执行设备润滑、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2. 机械交接与检查。交接班司机必须落实现场检查交接,完成日常维护保养,共同确认机械状态,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发现异常报告值班领导,并及时外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四、作业安全管理
1.安全操作规定。作业中严格遵守•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作业标准(试行)‣(附后)。正面吊作业时,各级管理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