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新学年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的要求,2013年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大部分不需要提供纸质回执单(除来自河北、黑龙江、福建、北京的贷款学生,需要纸质回执单)。
2、为方便回执信息的录入,凡是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含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请在贷款受理证明或贷款确认函的上方写上本人所要交学费金额(小写)、住宿费金额(小写)和一卡通号(格式为:学费:ⅩⅩⅩⅩ元,住宿费:ⅩⅩⅩⅩ元,一卡通号:ⅩⅩⅩⅩⅩⅩⅩⅩ),并及时把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确认函交到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再按要求填好《2013年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于9月3日前把《汇总表》电子稿报至学工部(学生所交纸质材料由学院保管备案)。
3、2013级新生的《2013年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电子稿请西校区于9月15日前报至学工部(学生所交材料纸质材料由西校区保管备案)。
4、各学院请通知学生把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受理证明中虚线以下部分剪下,由学生本人自行保管备查。
5、为便于贷款回执信息的录入,各学院填写《2013年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时务必把开发银行贷款与农村信用社贷款分开填写。
6、凡来自河北、黑龙江、福建、北京,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持纸质回执单到学工部盖章,由学生本人寄回原籍。
附件:2013年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国家开发银行)信息汇总表 2013年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农村信用社及其他)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