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工伤赔偿款4年难执行 长沙县法院被指渎职
新湘报湖南长沙讯(首席记者赵雪浩)56岁的谢碧芝,艰难地拄着双拐,用仅剩的一条腿颤巍巍站起来,攥紧手里的一份投诉材料,满脸无奈道,“都6年了,劳动也仲裁了,法院也判决了,可20多万的工伤赔偿款,迄今一分钱都没拿到,公司被冻结清算了,见不到老板的人,就连法院也说被告无钱款执行,撤销了强制执行......”
2010年3月,曾在长沙市和一加气混凝土砌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一公司)工作的谢碧芝,因工伤导致左腿粉碎性骨折,后被鉴定为工伤四级。长沙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长沙县法院分别作出裁决,和一公司支付谢碧芝25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然而,六年来,谢碧芝不仅分文钱未得,就连工伤住院的医药费都是自行垫付,公司的法人代表却始终避而不见,绝口不提赔偿之事。无奈之下,谢碧芝多次向长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却也不了了之。
11月7日,新湘报就此事先后致电此案的被告和一公司法人代表毛锡勋及当时的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挺峰。令人疑惑的是,法人代表和实际负责人异口同声表示“不清楚此事”,且互相推诿让记者找对方了解具体情况。
而审判此案且曾发出强制执行令的长沙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也以“案件早已审结,不清楚后续情况”为由拒绝回应此事。
工伤致右腿切除
2010年,家住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坪上镇的谢碧芝,经同村朋友介绍,来到位于长沙县暮云镇暮云村的和一公司工作。
“当时我既没有簧车驾照,也没经过培训,公司就要我去生产车间上岗操作。”回想起六年前的事情,谢碧芝仍记忆犹新。
2010年的3月31日,仓促上岗的谢碧芝,在生产车间工作时,因操作失误将方向开反,导致簧车所吊模板和几吨重的砖块掉落,所有重物全部砸在其大腿上。
“当场休克二十几个小时”的谢碧芝被紧急送往长沙市中心医院抢救,经全力抢救,虽挽回了生命,却落下了众生的严重残疾。
经当时就诊的医院诊断,谢碧芝失血性休克、右下肢毁损伤、左股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双侧肋骨骨折、右侧腰部软组织挫伤,腰椎骨折。
可以说,这场突如其来的“工伤”导致谢碧芝双腿几乎残废,先是右腿从大腿上部做了切除手术,而粉碎性骨折的左腿,则以钢板固定。
整整住院124天的谢碧芝,在伤未痊愈情况下,当时的和一公司就拒绝继续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谢碧芝只能借贷办手续出院。
遥遥无期的“索赔”
这场“工伤”让家境本不富裕的谢碧芝,更是债台高筑,甚至不得已将老家的房子卖掉用来偿还债务、自负后续的工伤养护。
“当时,我家里还有年逾八旬的父母病倒在床,生活无法自理,我自己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了,整个家一下子就塌了。”谢碧芝红着眼圈道,“可更让人寒心的是,公司后面的态度和做法。”
2010年9月,谢碧芝的工伤申请鉴定下来,被评定为四级工伤。
在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中,工伤伤残共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谢碧芝的四级伤残,已算是比较严重的情况。
2011年11月,长沙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谢碧芝工作的和一公司需一次性向其支付262060.47元工伤赔偿。
“当时仲裁下来,我还以为自己后续的伤残养护有着落了,但公司却一直拒绝支付赔偿。”谢碧芝告诉新湘报,“而且态度还很恶劣,说随便我去起诉。”
为此,谢碧芝于同年12月26日向长沙县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受理。
然而,到了2012年3月,长沙县人民法院向谢碧芝送达了中止执行通知书,称和一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得不中止执行。
直到2012年9月,该案历经数次无故推迟开庭审理后,终于宣判。
判决书首先解除了原告和一公司与被告谢碧芝的劳动关系,此外判处和一公司支付谢碧芝一次性工伤长期保险、住院伙食补助、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人民币254782.47元。
一审判决后,和一公司表示不服,遂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时从起诉开庭到判决出来,老板一直都没出现过,只是找了代理律师来和我谈过一次,说是给一万块钱补偿,爱要不要。”谢碧芝向新湘报表示,当时自己拒绝了这样“太不可思议”的要求。
更令谢碧芝没有想到的是,在一审判决出来后,公司负责人及代理人在法院外当场表示“你一分钱都别想拿到”。
如此表态,令谢碧芝极为愤慨,却手足无措。
戛然而止的“强制执行”
2013年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和一公司提出的上诉,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出来后,和一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及代理人就似人间蒸发了一般,避而不见谢碧芝,对法院判决生效的支付赔偿款结果,也视而不见。
无奈之下,2013年3月,谢碧芝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出对和一公司法人代表毛锡勋进行强制执行申请。
同年4月,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表示他们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因被执行人和一公司涉及其他执行案件,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已被法院查封,并将采取拍卖、变卖措施,但短期内无法变现支付谢碧芝的赔偿款。
该执行裁定书表述,另查明,被执行人和一公司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人,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故而“终结执行程序”。
“早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我都给法院说了和一公司的法人代表毛锡勋是个大老板,有很多套房产和多个公司,但法院没听我的。”谢碧芝有些不解道,“后来我一个老百姓,千辛万苦搜集到一些毛锡勋的财产线索提交过去,他们说执行程序终结了。”
对此,新湘报查证,从2007年起到2015年,毛锡勋一直在与和一公司及实际负责人刘挺峰就股权出资,及后来的公司清算进行马拉松式的起诉长跑。
最终,在2015年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和一公司清算作出裁定。
“和一公司也是2014年才被查封冻结,也就是说我申请执行的2013年,和一公司都是有财产可以执行的,并未冻结、清算,我不明白长沙县法院为何那样说?”谢碧芝很是难以理解其中的曲折,为此多次寻找审理他案的法官,却被最终告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不清楚后面查封拍卖的事。”
法院:“不清楚此事”
因严重工伤导致生活难以自理,一家人苦苦挣扎,四处求救却无门,谢碧芝四年多的“维权遭遇”,让他希望,又失望,失望了再鼓足勇气寻找希望。
直至绝望的边缘。
对于避而不见的和一公司法人代表毛锡勋及实际负责人刘挺峰,还有突然作出“终结执行程序”的长沙县人民法院,在此案持何态度,新湘报先后予以采访。
和一公司法人代表毛锡勋坦言,“不清楚是否有这回事”,表示自己只是投资股份在公司,并未实际经营、负责,而且“一直在就股权、变更法人代表”之事打官司。
“我希望法院和投诉人(谢碧芝)能将判决结果拿给我看看,我再看怎么处理?”毛锡勋这样向新湘报解释,并表示具体的情况可以询问实际负责人刘挺峰。
对于毛锡勋的这番说辞,谢碧芝认为“他咋能不知道这事,他就是在撒谎”。
随后,记者联系上刘挺峰后,他坚决表示,“不清楚这事,不知道。”随后又改口“这事要问法人代表去”,继而迅疾挂断电话。
此后,记者又根据谢碧芝提供的长沙县人民法院主审此案的法官及强制执行负责人联系方式,无论是办公室电话,还是个人手机,却始终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几经辗转,联系上该院的一名相关负责人,其以“案件已经审结,不清楚后续情况”为由,拒绝回应此事。
对此,谢碧芝似乎早已料到结果,并同时向新湘报反应一个更为蹊跷的情况。
“和一公司的法人代表毛锡勋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长沙县法院执行局的肖局长说已经将他列入失信人黑名单了,可我查了好几遍,名单里都没有毛锡勋。”谢碧芝为此,十分不解道,“他们这样骗我一个老百姓,到底为啥?”
谢碧芝一案判决书。
谢碧芝一案执行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并无毛锡勋的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