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区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尺度全市地税系统代开发票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同一税率,公平税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加强和尺度税务结构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分娩、经营的征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分娩、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分娩经营的奇迹单位)或临时发生应税行为、得到应税收入的单位、个人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向代开发票的主管地税结构哀求代为开具发票的行为。
第三条代开发票的种类包括:
(一)《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发票》(三联)(普通发票代开利用);
(二)《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发票》(四联)(销售不动财产发票代开利用);
(三)《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同一发票(代开)》。
主管地税结构为征税人代开发票时,不得向征税人收取发票工本费。
第四条 受理代开发票营业的主管地税结构应当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一)征税人供应应税劳务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征税人供应构筑业劳务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
(二)征税人转让无形资产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征税人转让、出租地盘利用权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地盘所在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
(三)征税人出租、销售不动产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
第五条 征税人有以下环境之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于征税所在的规定,向主管地税结构哀求代开发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税结构哀求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营业规模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供应应税劳务做事、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税法规定的其余商事活动(娱乐业、“做奇迹—饮食业”税目除外)中有以下环境之一的,可以或许或者向主管地税结构哀求代开发票:
1、征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得到超出领购发票利用规模的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主管地税结构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征税人得到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辖区外征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得到应税收入,未哀求领购发票而需要开具发票的。
(三)正在哀求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
个人,得到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四)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地税结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对其得到的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五)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得到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六)主管地税结构认定的其余环境。
第六条 对依照规定属于不征收或暂不征收营业税的行为,主管地税结构不得开具发票,收款方、付款方应依据《会计法》、《财政部对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开具或收取合法、有效凭证。
第七条 哀求代开发票的征税人(以下简称代开哀求人)应填写《代开普通发票哀求表》一式两份(表样附后),并供应相干证明材料:
(一)代开哀求人的合法身份证件。代开哀求人应供应其税务登记证件(无税务登记证件的应供应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信息已纳入“大汇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征税人,主管地税结构不再保存征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开哀求人为个人的供应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余有效证件。
1、哀求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同一发票》(代开)的,还应供应《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
2、哀求代开《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发票》(四联)的,还应供应《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衡宇权属证明。
3、个人出租衡宇哀求代开发票的,应同时供应房产证复印件或其余衡宇统统权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或接管应税劳务做事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经营活动中签订的注解项目、单价、金额等内容的合同、协议或其余书面确认证明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合同或协议属一次性付款营业并已注明成交金额的,可不需供应付款方证明;没有注明成交金额的,还需供应付款方证明。
2、原来供应的合同或协议发生变革的,需供应篡改补充后的合同或协议。
3、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除外),应供应付款方(或接管劳务做事方)对劳务做事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三)代开哀求人请托代理人代为交征税款并开具发票的,还应供应代开哀求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托授权书。
(四)完税凭证。
第八条受理代开发票营业的地税结构对代开哀求人提交的材料停止稽核,对哀求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奉告并哀求代开哀求人补充,哀求材料不正确的哀求代开哀求人重新哀求。
对按差额确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或税收
优惠、减免的代开哀求,由前台受理人员停止受理、初审,须经征税做事大厅负责人稽核确认。
第九条主管地税结构在征税人发生经营营业、确认营业收入时代开发票,应先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如确需核定征收税款的,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征收各项税款。
征税人发生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余营业,并向主管地税结构哀求代开发票时,均应严格依照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第十条 除以下设定的代开发票综合征收率外,其余应缴税费依照税收政策规定停止征收:
(一)构筑业:
1、主管地税结构行政辖区以外的单位征税人:
(1)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不附征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综合征收率3.3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都邑掩护培植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
(2)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应附征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综合征收率3.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个人所得税附征0.5%。
(3)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不附征个人所得税,且总包方系南京市辖区外单位征税人、南京项目部哀求开具发票的,适用综合征收率3.5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0.0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0.2%。
(4)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应附征个人所得税,且总包方系南京市辖区外单位征税人、南京项目部哀求开具发票的,适用综合征收率4.0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个人所得税附征0.5%,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0.2%。
(5)无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适用综合征收率6.3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0.0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2.5%,个人所得税附征0.5%。
2、主管地税结构行政辖区以外的个体征税人:
(1)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适用综合征收率3.3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
(2)无外出经营管
理证明的,适用综合征收率5.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个人所得税附征2.5%。
3、其余个人:
适用综合征收率5.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0.06%,个人所得税附征2.5%。
(二)交通运输业(含装卸、搬运):
1、单位征税人:
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代开),适用综合征收率5.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2.5%。
2、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1)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代开),适用综合征收率4.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个人所得税附征1.5%。
(2)代开《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发票(代开)(含装卸、搬运),适用综合征收率4.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所得税附征率1.5%。
3、其余个人:
(1)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代开),适用综合征收率5.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个人所得税附征2.5%。
(2)代开《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南京发票135-904-1-02-69)(代开)(含装卸、搬运),适用综合征收率4.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所得税附征率1.5%。
(三)金融保险业(利息):
1、单位征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5.65%。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5%。
2、个人依照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四)做奇迹:
1、个人出租衡宇:
(1)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室庐,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适用综合征收率4%。其中:房产税征收率4%。
(2)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室庐,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适用综合征收率5.68%。其中:营业税征收率1.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
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3%,房产税征收率4%。
(3)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商业用房,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适用综合征收率12%。其中:房产税征收率12%。
(4)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商业用房,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适用综合征收率18.7%。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房产税征收率12%,个人所得税附征0.5%,地盘利用税征收率0.5%,印花税征收率0.1%。
(5)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商住两用,且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适用综合征收率4%。其中:房产税征收率4%。
(6)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商住两用,且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适用综合征收率5.68%。其中:营业税征收率1.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3%,房产税征收率4%。
2、直销营业: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直销员或经销商,且开票额11666元以上(不含本数)至20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适用综合征收率3%。其中:个人所得税附征3%。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直销员或经销商,且开票额20000元及以上的,适用综合征收率8.65%。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5%,个人所得税附征3%。
(3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直销员或经销商,且开票额800元(不含本数)至20000元(不含本数),适用综合征收率3%。其中:个人所得税附征率3%。
(4)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直销员或经销商,且开票额20000元及以上的,按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3、个人供应临时劳务:
(1)代开发票金额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适用综合征收率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个人所得税附征3%。
(2)代开发票金额20000元以上,按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4、其余财产租赁(不含汽车租赁):
(1)单位征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5.65%。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5%。
(2)个体征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8.65%。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5%,个人所得税附征3%。
(3)其余个人适用综合征收率
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个人所得税附征3%。
5、其余个人汽车租赁:
适用综合征收率5.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个人所得税附按法定税率征收。
6、其余个人供应咨询营业:
(1)代开发票金额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适用综合征收率14.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个人所得税附征9%。
(2)代开发票金额20000元以上,按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五)销售不动产(适用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环境):
适用综合征收率9.15%(不含地盘增值税)。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基金征收率0.05%,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3.5%,地盘增值税依照税收管理规定及各单位颠末测算的结果停止核定征收。
(六)除以上设定的综合征收率外,其余应缴税费依照税收政策规定停止征收。
第十一条主管地税结构在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余个人)代开发票时,严格实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准确界定其余个人定期征税或按序征税适用起征点。
定期征税适用规模是指从事连续或者承继经营行为的其余个人,如衡宇租赁、汽车租赁、构筑机具租赁、直销营业、保险营销员劳务等。按序征税适用规模是指从事临时经营行为的其余个人。
依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哀求代开发票的个人,在一个征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打算征税。
第十二条 代开发票时,对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按以下哀求实行:
(一)辖区外代开哀求人可以或许或者或者供应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其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结构缴纳,代开发票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辖区外代开哀求人不克不迭供应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其企业所得税应在应税劳务发生地缴纳,在代开发票同时予以核定征收。
(二)辖区内单位征税人能供应税务登记证件的,在代开发票的同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规定据实缴纳。
(三)征税人不克不迭供应税务登记证,但符合企业所得税征税人性质的,在代开发票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在代开发票的同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哀求代开发票的,应在
代开发票的同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对符合条件的代开发票哀求,在代开哀求人足额交征税款后,开具发票的地税结构要严格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开。摘要栏的内容要详细填写,代开的发票上要注明完税凭证号码,属于免税,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免税”字样。发票联上必须加盖地税结构代开发票专用章。哀求开具发票的征税人也可在所开具的发票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第十四条代开哀求人一次交征税款,可以或许或者哀求分次开具发票。
地税结构对代开哀求人提交的完税信息停止稽核,对于未超出开票限额的,予以代开;超出开票限额代开的,必须在征税人补缴税款后才能代开。
第十五条代开发票后,发生经营营业停止或取消、退回经营款项、开票有误等环境,需要重新开具的,代开哀求人应当将需取消发票的统统联次缴还开具发票的地税结构,地税结构将统统联次装订在一起,并注明“取消”字样,然后再如实重新开具发票。
重新开具时,对于多缴的税款,由代开哀求人另行办理退税手续;对于应补缴税款的,地税结构必须在代开哀求人补税后方可开具。
第十六条代开发票后发生发票联丢失的,付款方可持相干资推想原代开地税结构复印代开发票存根联并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经主管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结构盖章确认后,附相干材料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七条 构筑工程分包营业代开发票的处理:
(一)总包方、分包方各自交征税款的:
依照营业税条例规定,总包方、分包方应各自作为征税人哀求开具发票和交征税款。
总包方:总包方哀求代开发票时需供应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
3、交征税款的完税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除供应上述材料外,总包方如能同时供应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向分包方支付款项的发票及复印件,且分包方为单位征税人时,可全额开票、差额计税。不克不迭供应向分包方支付款项发票的,全额征收税款。
地税结构稽核上述材料,在确认代开哀求人完税后开具相应发票。
分包方:分包方哀求代开发票时,应供应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总包人签订的合同;
3、交征税款的完税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地税结构稽核上述材料,在确认征税代开哀求人完税后开具相应发票。
(二)地税结构请托总包方代征税款的:
总包人哀求代开发票时,应当供应的材料有: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
3、与分包人签订的合同;
4、总包方完税凭证;
5、经办人身份证件;
6、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的发票
可以或许或者或者供应上述材料的,且分包方为单位征税人时,总包方实行全额开票、差价计税;不克不迭供应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发票,全额征税。
分包人哀求代开发票时,应当供应的材料有: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总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
3、总包方开具的代征税款完税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地税结构请托发包方向总包方代征全部税款的:
总包方:
总包方哀求代开发票时需供应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
3、发包发已经代征总包方税款的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
除供应上述材料外,总包方如能同时供应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向分包方支付款项的发票及复印件,且分包方为单位征税人时,可全额开票、差额计税。不克不迭供应向分包方支付款项证明的,全额征收税款。
地税结构稽核上述材料,在确认代开哀求人完税后开具相应发票。
分包人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填写《代开发票哀求表》并供应有关材料外,还需供应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总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
3、完税凭证;(发包方给总包方开具的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
地税结构必须对征税人提交的哀求材料停止稽核,确认该分包人与总包方存在分包相干且总包方已经依照全额交征税款后,才能对分包方哀求代开发票只开具发票不再征收税款。
地税结构应当对哀求代开构筑业工程发票的总包方、分包人供应的统统材料停止查对,确认该项工程已经缴纳营业税后方可代开发票。
不克不迭同时供应上述材料的,主管地税结构不得为其代开发票,或按开票金额征收税款后再代开发票。
第十八条 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代开发票时,以全部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作为计税营业额征收税款,全额代开发票,但代开哀求人除供应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应供应其余相应的材料:
(一)涉及减去扣除项目的合同及其余证明材料;
(二)扣除项目的正式发票或其余证明材料。
不克不迭同时供应上述材料的,主管地税结构不得为其代开发票,或按开票金额征收税款后再代开发票。
第十九条经济实体发生经济纠纷,经法院讯断得到的实行款(不包括退回的诉讼费),由法院代为负责实行的,代开哀求人凭得到有关法定的实行依据(包括讯断书、裁定书、法院调解书、仲裁决定、逼迫实行公证书等法律文
书)到地税结构交征税款、哀求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地税结构应将代开发票完整材料摒挡归档。紧张包括:
(一)《代开发票哀求表》;
(二)完税凭证复印件;(大汇合系统已经有的,可只当场稽核,不保存复印件)
(三)哀求代开哀求人供应的相干材料;
代开发票存根联和取消发票的全部联紧张单独依照顺序存储。
第二十一条代开发票材料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发票存根联保存刻日为5年。代开发票窗口人员按天摒挡,定期制作目录提交材料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汇合装订建档,依照代开发票种类单独建档,但最历久不克不迭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代开发票哀求人供应卖弄证明材料,诱骗地税结构代开发票的,依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依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税务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代开发票,不征或者少征税款,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代开哀求人的,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地税结构不按规定保存代开发票材料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直接义务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对于印发〈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地税发[2004]168号)、《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号)第三条、《对于同一直销行业直销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地税函[2009]132号)第三条同时破除。
附件:代开发票综合征收率一览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尺度全市地税系统代开发票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同一税率,公平税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加强和尺度税务结构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分娩、经营的征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分娩、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分娩经营的奇迹单位)或临时发生应税行为、得到应税收入的单位、个人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向代开发票的主管地税结构哀求代为开具发票的行为。
第三条代开发票的种类包括:
(一)《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发票》(三联)(普通发票代开利用);
(二)《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发票》(四联)(销售不动财
产发票代开利用);
(三)《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同一发票(代开)》。
主管地税结构为征税人代开发票时,不得向征税人收取发票工本费。
第四条 受理代开发票营业的主管地税结构应当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一)征税人供应应税劳务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征税人供应构筑业劳务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
(二)征税人转让无形资产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征税人转让、出租地盘利用权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地盘所在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
(三)征税人出租、销售不动产需代开发票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结构哀求办理。
第五条 征税人有以下环境之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于征税所在的规定,向主管地税结构哀求代开发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税结构哀求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营业规模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供应应税劳务做事、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税法规定的其余商事活动(娱乐业、“做奇迹—饮食业”税目除外)中有以下环境之一的,可以或许或者向主管地税结构哀求代开发票:
1、征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得到超出领购发票利用规模的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主管地税结构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征税人得到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辖区外征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得到应税收入,未哀求领购发票而需要开具发票的。
(三)正在哀求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得到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四)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地税结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对其得到的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五)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得到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六)主管地税结构认定的其余环境。
第六条 对依照规定属于不征收或暂不征收营业税的行为,主管地税结构不得开具发票,收款方、付款方应依据《会计法》、《财政部对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开具或收取合法、有效凭证。
第七条 哀求代开发票的征税人(以下简称代开哀求人)应填写《代开普通发票哀求表》一式两份(表样附后),并供应相干证明材料:
(一)代开哀求人的合法身份证件。代开哀求人应供应其税务登记证件(无税务登记证件的应供应单位组织
机构代码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信息已纳入“大汇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征税人,主管地税结构不再保存征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开哀求人为个人的供应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余有效证件。
1、哀求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同一发票》(代开)的,还应供应《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
2、哀求代开《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发票》(四联)的,还应供应《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衡宇权属证明。
3、个人出租衡宇哀求代开发票的,应同时供应房产证复印件或其余衡宇统统权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或接管应税劳务做事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经营活动中签订的注解项目、单价、金额等内容的合同、协议或其余书面确认证明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合同或协议属一次性付款营业并已注明成交金额的,可不需供应付款方证明;没有注明成交金额的,还需供应付款方证明。
2、原来供应的合同或协议发生变革的,需供应篡改补充后的合同或协议。
3、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除外),应供应付款方(或接管劳务做事方)对劳务做事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三)代开哀求人请托代理人代为交征税款并开具发票的,还应供应代开哀求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托授权书。
(四)完税凭证。
第八条受理代开发票营业的地税结构对代开哀求人提交的材料停止稽核,对哀求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奉告并哀求代开哀求人补充,哀求材料不正确的哀求代开哀求人重新哀求。
对按差额确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或税收优惠、减免的代开哀求,由前台受理人员停止受理、初审,须经征税做事大厅负责人稽核确认。
第九条主管地税结构在征税人发生经营营业、确认营业收入时代开发票,应先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如确需核定征收税款的,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征收各项税款。
征税人发生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余营业,并向主管地税结构哀求代开发票时,均应严格依照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第十条 除以下设定的代开发票综合征收率外,其余应缴税费依照税收政策规定停止征收:
(一)构筑业:
1、主管地税结构行政辖区以外的单位征税人:
(1)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不附征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综合征收率3.3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都邑掩护培植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诲费附
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
(2)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应附征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综合征收率3.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个人所得税附征0.5%。
(3)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不附征个人所得税,且总包方系南京市辖区外单位征税人、南京项目部哀求开具发票的,适用综合征收率3.5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0.0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0.2%。
(4)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应附征个人所得税,且总包方系南京市辖区外单位征税人、南京项目部哀求开具发票的,适用综合征收率4.0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个人所得税附征0.5%,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0.2%。
(5)无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适用综合征收率6.3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0.0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2.5%,个人所得税附征0.5%。
2、主管地税结构行政辖区以外的个体征税人:
(1)持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适用综合征收率3.3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
(2)无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适用综合征收率5.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个人所得税附征2.5%。
3、其余个人:
适用综合征收率5.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0.06%,个人所得税附征2.5%。
(二)交通运输业(含装卸、搬运):
1、单位征税人:
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代开),适用综合征收率5.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2.5%。
2、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1)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
专用发票》(代开),适用综合征收率4.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个人所得税附征1.5%。
(2)代开《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发票(代开)(含装卸、搬运),适用综合征收率4.89%。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3%,所得税附征率1.5%。
3、其余个人:
(1)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代开),适用综合征收率5.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个人所得税附征2.5%。
(2)代开《税务结构代开同一发票(代开)(含装卸、搬运),适用综合征收率4.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3%,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6%,所得税附征率1.5%。
(三)金融保险业(利息):
1、单位征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5.65%。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5%。
2、个人依照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四)做奇迹:
1、个人出租衡宇:
(1)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室庐,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适用综合征收率4%。其中:房产税征收率4%。
(2)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室庐,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适用综合征收率5.68%。其中:营业税征收率1.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03%,房产税征收率4%。
(3)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商业用房,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适用综合征收率12%。其中:房产税征收率12%。
(4)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商业用房,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适用综合征收率18.7%。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房产税征收率12%,个人所得税附征0.5%,地盘利用税征收率0.5%,印花税征收率0.1%。
(5)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商住两用,且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适用综合征收率4%。其中:房产税征收率4%。
(6)房产证注解房产属性为商住两用,且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适用综合征收率5.68%。其中:营业税征收率1.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
教诲附加征收率0.03%,房产税征收率4%。
2、直销营业: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直销员或经销商,且开票额11666元以上(不含本数)至20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适用综合征收率3%。其中:个人所得税附征3%。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直销员或经销商,且开票额20000元及以上的,适用综合征收率8.65%。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5%,个人所得税附征3%。
(3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直销员或经销商,且开票额800元(不含本数)至20000元(不含本数),适用综合征收率3%。其中:个人所得税附征率3%。
(4)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直销员或经销商,且开票额20000元及以上的,按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3、个人供应临时劳务:
(1)代开发票金额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适用综合征收率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个人所得税附征3%。
(2)代开发票金额20000元以上,按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4、其余财产租赁(不含汽车租赁):
(1)单位征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5.65%。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5%。
(2)个体征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8.65%。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培植基金征收率0.05%,个人所得税附征3%。
(3)其余个人适用综合征收率8.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个人所得税附征3%。
5、其余个人汽车租赁:
适用综合征收率5.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个人所得税附按法定税率征收。
6、其余个人供应咨询营业:
(1)代开发票金额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适用综合征收率14.6%。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个人所得税附征9%。
(2)代开发票金额20000元以上,按法定税率征收各项税款。
(五)销售不动产(适用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环境):
适用综合征收率9.15%(不含地盘增值税)。其中:营业税征收率5%,城建税、教诲费附加分别依照
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地方教诲附加征收率0.1%,地方水利基金征收率0.05%,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3.5%,地盘增值税依照税收管理规定及各单位颠末测算的结果停止核定征收。
(六)除以上设定的综合征收率外,其余应缴税费依照税收政策规定停止征收。
第十一条主管地税结构在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余个人)代开发票时,严格实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准确界定其余个人定期征税或按序征税适用起征点。
定期征税适用规模是指从事连续或者承继经营行为的其余个人,如衡宇租赁、汽车租赁、构筑机具租赁、直销营业、保险营销员劳务等。按序征税适用规模是指从事临时经营行为的其余个人。
依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哀求代开发票的个人,在一个征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打算征税。
第十二条 代开发票时,对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按以下哀求实行:
(一)辖区外代开哀求人可以或许或者或者供应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其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结构缴纳,代开发票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辖区外代开哀求人不克不迭供应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其企业所得税应在应税劳务发生地缴纳,在代开发票同时予以核定征收。
(二)辖区内单位征税人能供应税务登记证件的,在代开发票的同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规定据实缴纳。
(三)征税人不克不迭供应税务登记证,但符合企业所得税征税人性质的,在代开发票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在代开发票的同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哀求代开发票的,应在代开发票的同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对符合条件的代开发票哀求,在代开哀求人足额交征税款后,开具发票的地税结构要严格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开。摘要栏的内容要详细填写,代开的发票上要注明完税凭证号码,属于免税,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免税”字样。发票联上必须加盖地税结构代开发票专用章。哀求开具发票的征税人也可在所开具的发票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第十四条代开哀求人一次交征税款,可以或许或者哀求分次开具发票。
地税结构对代开哀求人提交的完税信息停止稽核,对于未超出开票限额的,予以代开;超出开票限额代开的,必须在征税人补缴税款后才能代开。
第十五条代开发票后,发生经营营业停止或取消、退回经营款项、开票有误等环境,需要重新开具的,代开哀求人应当将需取消发票的统统联次缴还开具发票的地税结构
,地税结构将统统联次装订在一起,并注明“取消”字样,然后再如实重新开具发票。
重新开具时,对于多缴的税款,由代开哀求人另行办理退税手续;对于应补缴税款的,地税结构必须在代开哀求人补税后方可开具。
第十六条代开发票后发生发票联丢失的,付款方可持相干资推想原代开地税结构复印代开发票存根联并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经主管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结构盖章确认后,附相干材料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七条 构筑工程分包营业代开发票的处理:
(一)总包方、分包方各自交征税款的:
依照营业税条例规定,总包方、分包方应各自作为征税人哀求开具发票和交征税款。
总包方:总包方哀求代开发票时需供应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
3、交征税款的完税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除供应上述材料外,总包方如能同时供应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向分包方支付款项的发票及复印件,且分包方为单位征税人时,可全额开票、差额计税。不克不迭供应向分包方支付款项发票的,全额征收税款。
地税结构稽核上述材料,在确认代开哀求人完税后开具相应发票。
分包方:分包方哀求代开发票时,应供应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总包人签订的合同;
3、交征税款的完税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地税结构稽核上述材料,在确认征税代开哀求人完税后开具相应发票。
(二)地税结构请托总包方代征税款的:
总包人哀求代开发票时,应当供应的材料有: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
3、与分包人签订的合同;
4、总包方完税凭证;
5、经办人身份证件;
6、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的发票
可以或许或者或者供应上述材料的,且分包方为单位征税人时,总包方实行全额开票、差价计税;不克不迭供应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发票,全额征税。
分包人哀求代开发票时,应当供应的材料有: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总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
3、总包方开具的代征税款完税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地税结构请托发包方向总包方代征全部税款的:
总包方:
总包方哀求代开发票时需供应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
3、发包发已经代征总包方税款的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
除供应上述材料外,总包方如能同时供应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向分包方支付款项的发票及复印件,且分包方为单
位征税人时,可全额开票、差额计税。不克不迭供应向分包方支付款项证明的,全额征收税款。
地税结构稽核上述材料,在确认代开哀求人完税后开具相应发票。
分包人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填写《代开发票哀求表》并供应有关材料外,还需供应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总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
3、完税凭证;(发包方给总包方开具的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
地税结构必须对征税人提交的哀求材料停止稽核,确认该分包人与总包方存在分包相干且总包方已经依照全额交征税款后,才能对分包方哀求代开发票只开具发票不再征收税款。
地税结构应当对哀求代开构筑业工程发票的总包方、分包人供应的统统材料停止查对,确认该项工程已经缴纳营业税后方可代开发票。
不克不迭同时供应上述材料的,主管地税结构不得为其代开发票,或按开票金额征收税款后再代开发票。
第十八条 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代开发票时,以全部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作为计税营业额征收税款,全额代开发票,但代开哀求人除供应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应供应其余相应的材料:
(一)涉及减去扣除项目的合同及其余证明材料;
(二)扣除项目的正式发票或其余证明材料。
不克不迭同时供应上述材料的,主管地税结构不得为其代开发票,或按开票金额征收税款后再代开发票。
第十九条经济实体发生经济纠纷,经法院讯断得到的实行款(不包括退回的诉讼费),由法院代为负责实行的,代开哀求人凭得到有关法定的实行依据(包括讯断书、裁定书、法院调解书、仲裁决定、逼迫实行公证书等法律文书)到地税结构交征税款、哀求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地税结构应将代开发票完整材料摒挡归档。紧张包括:
(一)《代开发票哀求表》;
(二)完税凭证复印件;(大汇合系统已经有的,可只当场稽核,不保存复印件)
(三)哀求代开哀求人供应的相干材料;
代开发票存根联和取消发票的全部联紧张单独依照顺序存储。
第二十一条代开发票材料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发票存根联保存刻日为5年。代开发票窗口人员按天摒挡,定期制作目录提交材料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汇合装订建档,依照代开发票种类单独建档,但最历久不克不迭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代开发票哀求人供应卖弄证明材料,诱骗地税结构代开发票的,依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依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税务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或
者玩忽职守代开发票,不征或者少征税款,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代开哀求人的,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地税结构不按规定保存代开发票材料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直接义务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对于印发〈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地税发[2004]168号)、《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号)第三条、《对于同一直销行业直销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地税函[2009]132号)第三条同时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