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伦理思想漫谈非常生硬的期末论文
学习伦理学能否使我们更加道德
10140106朱玙馨
学习伦理学能否使我们更加道德?学习伦理学让我们知道做事的背后的道德原则,那么,知道能否一定让我们遵循呢?学,是否一定能达到用的地步呢?其实不然。明代曹学佺有诗云“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诵读四书五经的读书人怎么就放弃了正义呢?人们的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缘由?自己明明知道应该怎么做,做的时候却又偏偏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
我的观点:道德原则是多元的,人们信奉的道德原则也是多元的,每个人信奉的道德原则也是多元的。并且,道德原则能够解释人们日常的行为,但它不是人行动的驱动力,道德原则仅仅是人作出某种行为的理由,借口,图个方便而已(即使如此,为了论述方便,我依然肯定道德原则的原则作用,下面不详细加以区分)。正是如此,了解和学习伦理学并不能使人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也不能保证他的行为是道德的。究竟什么才是人行为的驱动力呢?我的答案是欲望(想法)。欲望产生的因素有很多,诸如对正义、公平、自由、利益、名声、权力的追求。决定人最终是否采取行动的是欲望是否足够强烈。 根据道德许可效应,当自己对某事有一个明确的道德标准之后,在做出与这项道德标准相关的行为和判断时,反而更倾向于违背这项道德标准的行为。明知故犯的人时,他们都认为自己作决定时能够自控,没有失控。他们也没有罪恶感,相反,他们认为自己得到了奖励,
并以此为傲。他们这样为自己辩解:“我已经这么好了,应该得到一点奖励。”这种对补偿的渴望常常使人堕落。因为很容易认为,纵容自己就是对美德最好的奖励,而忘记了自己真正的目标,向诱惑屈服了。
补偿?遵守道德原则做事情竟然如此累如此苦如此委屈以至于需要补偿!荒谬。同时也表明道德原则不是人行为的驱动力。因为,如果道德原则是人行为的驱动力,那么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在某一种道德原则下,它是道德的。这不能够解释生活中种种不道德现象。看似是纵容自己,向诱惑屈服,实际上只是伴随意志力的薄弱而发生的欲望强度变化而已。
从义务论角度看:康德在其著作《道德底形上学之奠基》(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1785]中提出一个理性主义的义务论:道德并不是建基在欲望之上,而是在理性意志之上。康德提出的道德至高原则(the supreme principle of morality)是:「仅依据你能同时意欲它成为一项普遍法则的那项格律而行动」(Act only on that maxim through which you can at the same time will that it should become a universal law) [Paton: 88]。这里“格律”是「一般的」(general):如果我采纳它,我便同意在相似的情况下,做相同的行为。依照康德的观点:在相似情况下,任何理性人都会采取同样的行动。比如,某人行侠仗义的原因是他想每个人都行侠仗义,在他构建的世界里每个人都会行侠仗义。
如果通过道德教育,某人已经坚定地把行侠仗义作为自己的行动
准则,是否能保证他就一直行侠仗义呢?我认为是可以的,条件是只要他意志足够坚定,能抵制现实的诱惑和胁迫。我也可以这么理解或者说是解释,他行侠仗义的欲望足够强烈,那么他就会一直行侠仗义。而且,由于人的欲望是多元的,欲望的程度也会改变,所以在相似情况下,人会采取不同的行动,并不是人没有道德原则,而是道德原则不是驱动人行为的力量,道德原则仅仅是作为人行为理由的一种解释。
据此,我来解释“负心多是读书人”。饱读经书的读书人之所以忘恩负义,是因为他们没有坚守正义的欲望,他们的欲望是考取功名,读书是考功名的必由之路,在读书过程中虽然了解道德,但没有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遇事也就不会行侠仗义了。那么,如果是道德品性得到诗书礼义熏陶的人,他们是否会坚守心中的道德原则呢?我的答案是会的。此时他们心中的道德原则就是他们心中不可动摇的欲望(想法)。
从功利主义的观点看:当人做某事的欲望非常强烈最强烈时,这件事在他看来会给他带来的幸福(利益)是非常大是最大的,那么他就会做这件事。根据之前我的观点:由于欲望的可变性,人会在计算幸福时改变侧重点,如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侧重等。现实经验中也的确如此:每个人或多或少会有先公后私的时候,每个人或多或少也会有先私后公的时候,同时也有极少数人总是先公后私或者先私后公的。这其中的转变取决于个人欲望的变化,表现为意志力的坚定程度,通常,意志力坚定的人改变次数少甚至不改变,但不确定意志力坚定的人看重哪一方面。
重回开头,学习伦理学能让我们知道什么是道德原则,也能够利用道德原则来进行道德判断。下面解决如何让人按照道德原则办事的问题,也就是怎样存善去恶。一方面欲望很难消灭,又一方面我们不愿意沦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理性利己主义者。于是很自然地想到解决方法:内省慎独。我们已经知善知恶,内省让我们存善去恶,慎独更是杜绝自身恶的一切产生机会。内省慎独虽然不能消灭外界的恶,但是可以抹杀自身的恶。外界的恶交给法律惩罚,其实通过群体与个体间的利益协调,不需要法律也可以惩罚外界的恶或者说是他人的恶,因为群体可以隔离作恶之人,从而让恶人失去群体福利,达到惩戒效果,而不是停留在肤浅又低效的谴责之上。对个人而言,只要吾日三省吾身,只要做到慎独,即可存善去恶。曾国藩就是正面典型。
到这里为止,会有人诘难“如果一个人拥有长期内省慎独的意志力,他也不会被诱惑了。往往是意志力薄弱的人一时迷糊而行恶。”我的反驳:1、意志力能够锻炼出来。内省慎独的过程就是培养意志力的过程。2、做到内省慎独不一定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只要有向善的欲望(想法)就能做到。3、学习伦理学会激发人向善的欲望。
尽管内省慎独对平常人而言有点苛刻,尤其是长期坚持下来特别苛刻,然而仔细思索一番,对平常人而言,长期坚持吃喝玩乐以外的任何事都是苛刻的。如此这般,内省慎独是挺靠谱的让人成为一个道德的人的方法。
最后,如何看待移情?移情是指不由自主地感同身受。显然移情与意志力无关。探索移情的来源,它来源于善,是人内心深处对善的
追求的本能,具体表现为怜悯、互助等。内省慎独会不断激发人的善,从而使人更容易移情,让人的情感变丰富更易受到感染。那么移情就是人对善的欲望所作出的强烈的本能反应。
综上所述,接受伦理学教育,人会知善知恶;坚持内省慎独,人会存善去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