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正大乡党委会议纪要2号
中共正大乡党委
会议纪要
正党常议[2010]4号
2010年3月30日,正大乡党委书记吴诺在想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正大乡第四次党委会议。
议 定 事 项
多年的分邪教斗争的实践证明,防邪斗争的关键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为切实夯实工作基础,从根本上解决防邪工作在基层‚空转‛和信息不灵等问题,正大乡立足实际,明确了‚抓基层,强教育,促创建,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建立村(居)级防邪工作站为突破口,在强化基层基础方面作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2010年2月19日,在正大乡第三次党委会上就对关于防邪反邪工作相关事项进行议定:
会议明确要求,2010年全乡21个村(居)全面建立均要建立村级防邪工作站,使其形成乡-村(居)-组三级防邪工作网络,建立完善防邪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筑牢第一道防线‛和推进防邪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在会上乡党委书记吴诺说到,一直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并统筹基层政法和稳定工
作,防邪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其中,明确将其列入了2010年全乡防邪工作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乡直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在村(居)一级建立防邪工作站,筑牢‘第一道防线’。吴诺书记还说到,在年初召开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已经明确要求在乡政法委员会的基础上抓好村级防邪工作站的建设。
会上乡政法委书记对村级防邪工作站建设作出专项部署:
一是乡防邪反邪工作小组积极协调,对村级防邪工作站建设的设臵、办公条件的配臵、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职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机构设臵上,由乡设臵防邪反邪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村(居)成立防邪工作站,村支部书记为站长,配备信息员、情报员、联络员。村级防邪工作站的工作在乡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具体业务接受防邪领导小组的指导。
三是保障措施上,要求村级防邪工作站达到‚七有‛,即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制度、有应急处突预案、有信息通道。
四是全面开展村社干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培训,乡防邪反邪领导小组负责备案讲课,提高了基层干部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认知能力和水平,推进了全乡村级防邪工
作站的规范化建设。
会上就村级防邪工作站建设标准和内容进一步明确: 建设标准
1. 有村级自治组织成立反邪教工作站书面材料;
2. 有村级反邪教工作站人员组成示意图或花名册;
3. 有村级反邪教工作站工作职责(上墙);
4. 有村级反邪教工作站工作目标(上墙);
5. 有包含反邪教基本知识、反邪教科普、反邪教政策法规、反邪教警示案例内容的反邪教宣传阵地(专栏、板报);
6. 有反邪教宣传标语(至少两幅);
7. 开展反邪教工作相关活动;
8. 挂有村级‚反邪教工作站‛牌子;
9. 有村级反邪教工作站相关软件资料。
村级防邪工作站职责
1. 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防范处理邪教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两委‛抓好防邪相关工作在本村的落实;
2. 做好本村(居)委会防邪反邪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反邪教浓厚氛围,教育本村村民提高对邪教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御邪教;
3. 做好反邪教情报信息工作,及时上报邪教信息。严防外地邪教人员来本村活动,对本辖区邪教组织、邪教人员、邪教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 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打击处理邪教工作,确保本村‚三零‛(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和‚五无‛(无邪教组织、无邪教人员、无邪教案件、无邪教反宣事件、无重点人员失控)目标的实现;
5. 做好辖区涉邪人员的帮扶转化工作,实施好‚回归社会工程‛;
6. 扎实开展‚无邪教村‛、‚无邪教社(居民小组)‛、‚无邪教家庭‛创建和巩固工作,建立反邪防邪长效机制。 村(居)委会防邪工作目标
1. 反邪教警示教育做到‚进组、进家、面对面‛;
2. 反邪教宣传教育面达到100%,村民反邪教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 所属居委会(小组)全部巩固‚无邪教村‛创建成果;
4. 实现‚三零‛和‚五无‛目标。
七项工作制度
1. 包保责任制度。由邪教人员家属、所在单位领导、公安派出所民警、村(居)干部、共产党员负责,对‚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人员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直至彻底转化,落实责任人、工作责任制,每月上门与帮教对象谈心,了解其思想和活动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帮教对象思想稳定,不再从事邪教违法活动,最终实现彻底转化和脱离邪教组织。
2.敏感期值班制度。敏感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信息员、联络员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乡防邪反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村(居)委会防邪员每天收集本责任监管对象活动信息,按照要求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
3.定期排查制度。乡防邪反邪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1次辖区的摸底排查活动,重点村(居)每月组织1次排查活动。各村(居)、各单位每月在本责任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填写排查统计表,建立台帐,重点对重点对象、外来可疑人员和流窜传教人员加强排查,发现线索和问题要落实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激化并及时上报。
4. 信息报告制度。乡政法委要落实村(居委会)信息员和联络员,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模式健全防控信息网络。各村、单位信息员每月定期向乡防邪反邪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辖区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5.定期回访制度。各村(居)委会以村支部书记为信息员,各组以老党员、老干部为信息员,定期或不定期入户了解重点人员基本动态,组级信息员定期向村级信息员报告情况,村级信息员定期向乡防邪反邪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乡负责向向县610办报告,做到信息畅通。通过回访,帮助涉邪人员建立家庭经济发展规划,尽力帮助解决具体困
难,使其逐步走上致富道路和摆脱邪教组织。
6.责任追究制度。将巩固无邪教村(居)、单位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的基层组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7.责任倒查制度。对在巩固无邪教村(居)、单位工作中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的村(居)和部门领导实行责任倒查:未做到‚三零‛和‚五无‛的;帮教转化等包保工作不落实,造成原邪教人员重新从事邪教违法活动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力,群众反邪教基本知识缺乏,造成群众被邪教组织蒙骗和裹胁的;邪教组织非法传教、发展成员、散发反动宣传品、进行非法广电插播等违法犯罪活动,因防控工作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和果断处臵,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邪教违法活动线索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造成工作被动的;对防邪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重要工作未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辖区出现新滋生非法练功人员、重点人员逃脱失控和外来传教人员在本地开展邪教违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