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活健康论文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与应对措施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原因;对策
1.前言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2.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以下几类:一类是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依然严重,食品弄虚作假等违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重生产轻卫生的现象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另一类是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江河、湖泊、近海等污染是导致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因素,而过量地施用化肥会造成蔬菜中硝酸盐积累增加,对人体造成危害。农药残留超标,兽药、生物激素和生长促进剂使用不当,以及养殖环境的污染,都造成大量含有危害物质的粮食、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等不合格产品充斥着市场。此外还有一类是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例如微生物杀灭不完全导致病原微生物大量繁殖、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
目前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没有严格统一的管理机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法律机制在这方面存在缺陷及漏洞。市场上的食品种类繁多,难以加以辨别,比较混乱。这就造成了食品管理机构不能统一管理,更甚至管理机构相互推脱排斥现象等。同时政府部门对于危害食品安
全问题的行为及监督惩罚力度存在漏洞,也就给了违法分子猖獗的机会。
无论是生产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意识还是薄弱的。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潮流下,生产者重生产轻质量的现象已是屡见不鲜的了。生产者与经营者为了降低成本获得最大利润,很多都选择忽略食品质量问题来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而消费者往往贪图价格便宜也助长了这些违法分子的气焰。很多生产者与经营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及了法律,他们的法律知识的欠缺也就衍生了这一现象。同样消费者也不知道要拿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某种程度上包庇了这种违法行为,也令他们更肆无忌惮。
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不仅有直接危害,还造成了间接危害。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最直接也是最严重的危害,就是直接威胁到了我国国民的健康问题,引发了人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危机感。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就导致了婴幼儿患结石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诸多家庭在选择奶粉时纷纷放弃了国产品牌,致使国产乳品市场的低迷。对行业发展带来了沉重打击。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会造成人民群众的心理压力,由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食品中毒、死亡及其他事件,也会激发受害者与国家政府机关、生产企业的矛盾,从而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
鉴于食品安全问题对于公众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安宁和国家形象等均构成了重要影响,各国政府都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世界主要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可归纳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第一,法律完
善。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立法法律较为严密、完备,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详细的行为规范和充分的法律依据。第二,重罚措施。例如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第三,监管完善。日本的内阁府有专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随时向民众提供食品安全情报。美国有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具有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3.应对措施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
安全的监管统一在一二个部门。当前,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信用在当今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本。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也需要政府在信用体系方面加大建设力度。这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呼唤人的良知、抨击丑恶现象,以群体的力量指引和迫使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自律。政府应在食品行业大力开展道德教育、进行社会舆论引导、进一步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标准,把对食品行业的道德评判同样纳入到食品安全征信范围中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存在多样化的管理部门是正常的,但是九龙治水、各管一滩则是异常的。因此,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前提下,消除部门之间的人为分割,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也是食品安全规制中的重要课题。
4.结论
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在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填
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和盲点,加大执法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同时为道德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5.参考文献
[1]魏益民,刘为军,潘家荣.中国食品安全控制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朱坚,张晓岚,张东平.食品安全与控制导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 [3]陈学良.食品生产企业在保障食品安全中应扮演的角色[J].食品安全论,2007(1)
[4]赵建军.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与对策[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 24(6):63~64
[5]孙斌.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 16(11):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