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性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性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近年来我国教育研究的热点之一,日益受到关注。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与教育基础的差异性,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在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下,人们之所以认为教育存在发展不均衡现象,其原因可能包括以下最主要的两点:
一、 对教育的资金和资源投入习惯于“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仍运用对公共资源的支配权,集中本该均衡配置的资源,创办“窗口学校”、“重点学校”,以显现其“政绩”和“形象”。这种做法客观上拉大了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少数人与在其它学校就读的大多数人之间享受公共资源的差异。在普遍学校的配置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或者学校之间配置水平差异过大的情况下,此举违背教育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只会衍生出诸多矛盾,加剧社会不公。让处于相对劣势的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师资)感觉受到不公平待遇;
二、 从生源的角度说,大多数人的期待,是更好的教育能为人的未来提供更好的生存机会,所以他们从为子女着想的角度,期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受到更好的教育,对他们未来的生存更有利,从而出现了激烈的入学竞争和“择校热”。
这两种感受发生的原因,其实都在于“投入”的不均衡,包括学校获得的外部投入,生源获取学校资源需要的投入。其实,“投入”
之所以会产生不均衡,根本原因在于学校的“产出”不均衡。
衡量一国的教育,不是着眼于培养少数精英,而是看国民素质的 普遍发展,也就是国民教育或者说是基础教育的功能。教育具有平等化的功能,它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平衡器和稳定器。也就是说,教育能够促使处于弱势状态的人群向上层流动,从而增进社会的平等,促进社会的稳定。基础教育非均衡发展会使原来由经济带来的贫富分化状况进一步加剧。
如何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本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强化政府责任
基础教育的办学主体是政府,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无疑应该承担责任。在基本实现“普九”的现状下,政府应由过去的非均衡发展教育策略转移到均衡发展策略上来,处理好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教育公平之间的统筹和协调。而政府承担起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的关键政策是建立新的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财政责任体制。我国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当有责任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基金等手段,自上而下地承担起义务教育公共拨款的责任。
(二)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现规范化办学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中小学办学标准。政府提供相对均衡的办学条件,使义务教育阶段的每所中小学都能按照法定标准,拥有大致均等的物质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从而在义务教育领域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逐步淡化和取消国标、省标、市标以及农村和城市不同办学评估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模
式。
(三)加强薄弱学校的改造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各地在基础教育阶段出现了一大批薄弱学校。这些学校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三差”、“两低”。所谓“三差”是指校舍、设备比较差,师资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比较差,学校的生源和社会声誉比较差。“两低”是指教育、教学的质量比较低;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比较低。我认为当前薄弱学校改造的基本任务是:在重点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政策的同时,大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提高教师的基本素质,最终实现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师的基本素质、改善学校管理、树立良好师德、改进教育方法、培养优良学风的目标。
(四)实施区域内教育资源共享
促进图书、体育场所、劳动技能培训等教育资源在区域内流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作用,使有限的投入发挥更大的效用。利用现代教育网络建设丰富的教育资源信息库,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教育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借助信息化来缩短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均衡发展。
“均衡发展”并不等同于“平均发展”。均衡发展决不是教育上的平均主义,而是要尽可能缩小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是要限制教育发展,把高水平的拉下来,而是要尽快用各种方法把低水平教育的地区、学校扶上去;要尽量减少甚至消除低水平的学校,而让优质教育资源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实现基础教育的高层次的多元
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要鼓励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类型的教育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最终实现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教育个性化与办学特色化,不仅是国际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实现更高层次均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