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青岛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是艺术学科门类二级学科下的本科专业,授予学生艺术学士学位。主要培养具有坚实的艺术设计基础、良好的科学素养,掌握艺术设计基本理论和实践设计方法,获得应用艺术设计的基础训练,能在服装艺术设计、品牌策划、家居产品设计等科学领域从事应用设计研究、相关的设计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的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系统掌握艺术设计的专业知识、计算机基本原理和相关辅助设计软件的使用;
2. 掌握较坚实的艺术设计方法和技术、美学知识以及相关设计理论基础。具备服装艺术设计、时尚产品设计及平面艺术设计某一专门方向的实际设计能力、理论研究、教学和相应管理工作的能力;
3. 了解我国艺术设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领域的组织管理结构;
4.了解相关设计领域的前沿理论、相关产业的现状、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 5. 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最新参考文献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合作设计和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6.普通话达标不低于二级乙水平。 三、主干学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学、美学、服装史、服装营销、计算机辅助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服装结构、品牌服装设计、服装展示设计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市场调研、生产实习、毕业设计。 六、主要专业实验:
立体剪裁、服装工艺、服装结构、摄影与数码技术实验等。 七、基本修业年限:
四年。
八、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九、相近专业:
产品设计。
十、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及毕业要求
十一、课程设置与指导性教学进程表 (一)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总表
课核心课程分为自然科学与技术(A )、社会科学(B )和人文科学(C )三个板块,获得理、工、医类学位的学生必须至少在B 、C 板块分别修满2学分;获得经、管、法、教育类学位的学生必须至少在A 、C 板块分别修满2学分;获得文、史、哲、艺术类学位的学生必须至少在A 、B 领域分别修满2学分。其它4学分可在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般课程中任选。
2. 注明考试学期的课程为考试课,其他为考查课。
(二)学科基础选修课程
3. 各专业所计划的学科基础选修课程,经过归纳整理后,以二级类为单位由学校统一发布。
(三)专业(服装设计)课程
设计”课程中的三门。
(四)专业(服装商品企划)课程
设计英语”及“服装生产工艺学”课程中的三门。
(五)专业(家纺与饰品设计)课程
工艺及”及“织花设计”课程中的三门。 十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十三、第二课堂
1. 创新实践学分
学生根据《青岛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制度》的要求,通过参加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获得3学分方可毕业。学院须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具体的第二课堂活动项目。
2. 经典背诵
学生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经典背诵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自学、课外辅导等形式完成经典背诵学习任务,经考核达到相关要求,获得3学分方可毕业。
3. 应用文写作
学生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应用文写作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自学、课外辅导等方式提高应用文写作水平,经考核达到相关要求,获得2学分方可毕业。
4. 普通话 学生根据《青岛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自学、课外辅导等形式提高普通话水平,经考核达到相应等级(汉语言文学专业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乙等),方可毕业。 十四、有关说明
1. 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职业规划、公益劳动是学生必修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不得免修,不计学分。
2. 研究型教学课程有:品牌服装设计、产品设计方法与实践、服装展示、创意时装设计。
3. 使用网络辅助教学平台的课程有:服装工艺与制作…… 4. 第二课堂活动项目有:时尚流行分析、服装卖场分析、时尚创意产品设计。
院长(签字): 执笔人(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