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
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
PROGRAMME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学科门类 管理学 专业代码 110204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 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研究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务、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财务、金融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综合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财务与金融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财务、金融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得能力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金 融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经济学。 四、主要课程
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金融学、税法、经济法概论、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初级财务管理、Intermediate Financial Management、高级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学、证券投资学、资产评估学、金融工程学、计算机财务管理、审计学、商业银行管理、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基础实践
基础实践包括军训、劳动、社会实践、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课程、《计 算机基础》课程上机,由学校统一安排部署。
2.专业实践
(1)基础会计课程实验:根据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课程特点在第 二学期末按班级集中一周由会计学院组织实施。
(2)财务案例分析与评价:根据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专业特点在 第六学期末按班级集中一周由会计学院组织实施。
(3)会计电算化应用与实践:根据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专业特点 在第七学期末按班级集中一周由会计学院组织实施。
(4)学年论文:根据教学计划进程和学年论文写作规范标准,由会计学院组织安 排,在第六学期实施。 3.综合实践
(1)毕业实习:在第八学期进行,不少于4周。实习结束后,根据专业要求和实习内容填写毕业实习报告。
(2)毕业论文:在第八学期进行,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按照《山东财政学院普通 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若干规定》执行。
六、学分及学分分配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160学分。
1.通识教育课60学分,占总学分的37.5%,其中必修课45学分,选修课15学分。 2.学科共同基础课41学分,占总学分的25.5%。
3.专业课43学分,占总学分的27%,其中必修课21学分,专业选修课22学分。 4.实践环节16学分,占总学分的10%。 七、修业年限 四年。 八、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九、实践教学进程计划 见附表。
实践教学进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