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担保的借款合同
借 款 合 同
甲方(出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龙裕街29-11号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成员1: 成员2: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成员3: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乙方因从事经营活动,急需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式
1、借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整(大写:伍佰万元整)。
2、借款方式:转账
3、转账路径:
甲方将委托 从其下列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上述汇款之用途将载明:“ ”
4、借款期限
自上述汇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一年,乙方可提前还款。
三、借款本金归还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之前主动偿还对甲方借款本金。
四、借款利息及付息方式
本合同项下借款之利率按照月利率1.5%执行,按照月利率计算的月利息应按月支付。第一笔月利息在乙方借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及以后月利息在每月之第6日前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提前还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不足六个月的,乙方仍应按照六个月期限缴纳利息。
五、接收账户通知书及借据
若乙方指定的接收账户与本合同项下账户相比有变化或者有增加,则乙方应另行向甲方出具接收款项的账户通知书。
甲方的付款回单可视为乙方借据。故乙方不再单独向甲方出具借据。
六、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表还本付息。若出现乙方不能按时还本或者付息的情况,视为乙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未按时还本付息金额的千分之一/日;
3、乙方应向己方支付复利,即在上月欠缴的本金及利息在次月将一并计算为本金并在此基础上计算次月的利息。
七、保证方式
丙方将为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其担保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乙方拖欠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复利利息,甲方为追讨本息所发生的诉讼费及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它成本。
权全部质押给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如乙方因实际情况需延期还款,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展期协议。
十、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丙方持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
丙方:
成员1: 成员2: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 成员3: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