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硕士论文答辩和工作安排通知
川北医学院关于201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确保201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院系遵照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答辩者,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及所在院系批准后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延期答辩及延期毕业。
一、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认真按照《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时间安排表》(附件一--2)报送相关材料,以免耽误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时间。
二、被随机抽选到的参加“双盲评审”的2011级硕士研究生请按《2011级硕士研究生“双盲评审”时间安排表》(附件一--3)报送相关材料到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三、所有答辩材料是授予学位、电子注册和制作学位证书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一并用黑色中性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不能改动文本格式!),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否则,由此造成的错误及后果皆由本人负责。
四、各研究生培养院系根据《川北医学院关于做好2011级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要求,做好2011级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工作(附件二--5)。
相关附件资料请在研究生处网站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处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2240295)。
附件一: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1.川北医学院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流程
2.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时间安排表
3. 2011级硕士研究生“双盲评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 学位授予相关文件
1.《川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川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
3.《川北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4.《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试行)》
5.《川北医学院关于做好2011级硕士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的通知》
附件三: 论文评阅与答辩相关材料
1.川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书
2.川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盲评)
3.川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评自评表
4.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5.川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6.川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记录表
7.川北医学院研究生科研实验原始记录检查记录单
8.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9.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10. 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