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伦理学(1)
《护理伦理学》试题
考试说明:
1.首先下载试题及《标准答卷模版》,完成答题后,答卷从网上提交。
2.答卷电子稿命名原则:学号.doc。如:[1**********]002.doc。
3.网上提交起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8:00—6月26日00:00。
试题:
试述死亡教育的伦理意义有哪些?(100分)
要求:1.可从死亡教育的概念、死亡教育的意义和死亡教育的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2.字数不少于1500字。
《护理伦理学》答卷
本人承诺:本试卷确为本人独立完成,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签名_____夏燕__________
学号_[1**********]M78_______专业____护理___学习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
论死亡教育的伦理意义
从伦理学的角度来分析,所谓死亡就是生命获得的终止。人的个体死亡的传统概念式呼吸、心跳停止。
死亡标准是人们用以衡量与判断死亡的尺度。死亡是一个过程,但人们并不会等到生物学死亡期到来时,才宣布死亡。宣布死亡是基于一个生与死的临界点,这个临界点就是死亡标准。目前判断死亡标准一句有两个,即传统心肺死亡标准和脑死亡标准。
1.传统心肺死亡标准 所谓传统的死亡标准,是指心肺死亡标准。即,呼吸停止、心脏停跳,瞳孔散大和对光反射消失时死亡的三个特征。但是传统死亡标准具有局限性,在临床实践中带来一些伦理问题。
2.现代脑死亡标准 所谓脑死亡(braindeath),即全脑死亡。为大脑、中脑、小脑和脑干的不可逆的死亡(坏死)。也就是莫衷病理原因引起脑组织缺氧、缺血或坏死,致使脑组织功能和呼吸中枢功能达到了不可逆转的消失阶段,最终必然导致的病理坏死。
1968年在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美国哈佛医学院脑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诊断标准:1、不可逆的深度昏迷;2、自发呼吸停止;3、脑干反射消
失;4、脑电波消失(平坦)。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小时或72小时内反复测试,多次检查,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但需排除体温过低或刚服过巴比妥类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两种情况。
死亡标准的伦理意义
1、指导医生正确地实施复苏与抢救 对于服毒、溺水、冻死等病人,特别是服食中枢神经抑制剂自杀的假死者,运用心跳呼吸停止死亡标准,不宜用一般检查方法来鉴别是否死亡,往往放弃抢救而误以为真死,脑死亡标准有利于维护生命的尊严,有利于防止出现真死与假死混淆的情况。
2、减轻了患者家属等待和无望的痛苦,让患者“死”得有尊严,在伦理学上更体现了对人的尊严。
合理有效的分配有限的医学资源 对于无任何生还希望的脑死亡患者继续治疗,只以药物进行呼吸的维持,对于病人生命是没有意义的。既是对医疗经费、医疗设备与人力资源的无效浪费,也是对“死”者尸体的不尊重,也不符合伦理道德。
3、为器官移植开辟广泛的前景 如果在法律上承认脑死亡为人的死亡,那么,医生就可以摘除脑死亡患者的心脏等主要器官,用于器官移植的目的。脑死亡者可以捐出体内活的器官救助更多的生命,这是死亡者对于人类的最后奉献,也是爱心的最后奉献。
促进社会文明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减少法律纠纷 脑死亡标准确立涉及人寿保险、遗产继承、纳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一级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将丰富和更新人文社会科学的内容,促进其文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