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曼与狄金森"生死"诗歌的比较
摘要 著名美国诗人惠特曼与狄金森生活在同一时代,但是所作生死主题的诗歌风格与看法却迥异。惠特曼以豪迈大气的风格歌唱生死,认为生死是循环往复的自然进程;而狄金森以内省风格见长,她笔下的生死,痛苦与美好并存。 关键词:沃尔特・惠特曼 艾米莉・狄金森 生死主题 风格 看法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 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与艾米莉・狄 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是两位最著名的美国诗人。由于在诗歌创作上的杰出贡献,他们的名字被一同最先刻在纽约市圣约翰大教堂的“美国诗人之角”。他们是并驾齐驱的美国现代派诗歌先驱,“上承浪漫主义余绪,在部分作品中的表现毋庸讳言;下开现代主义先河,已经得到一致公认(江枫译,译者序)”。作为蜚声美国文坛的诗人,他们都不讲究押韵,“都好像从不曾有人写过诗似的(江枫译,译者序)”。尽管生活在同一时代,且同为传统诗歌革新者,惠特曼与狄金森所作生死主题的诗歌风格与看法却迥异。惠特曼以豪迈大气的风格歌唱生死,认为生死是平等幸福、循环往复的自然进程;狄金森却以浅吟低唱的内省风格见长,她笔下的生死痛苦却无限美好,因为唯有经历生之孤独痛苦,才 能获得生之丰饶欢乐,唯有经历死亡之痛,才能走向永生。 二 风格篇 美国著名文学史家罗伯特・斯皮勒认为:“到1890年,美国文学未来发展的两条道路已明确地标出:一条是朝着接受自然与事物的本来面目,另一条是内向探索意识、传统、克制以及对形式的关注”(斯皮勒,131)。这论断与惠特曼和狄金森诗歌所展示的风格契合:惠特曼代表第一条道路,狄金森则沿第二条路发展,二人诗风可谓迥异。 1 惠特曼豪迈壮丽的生死之歌 惠特曼经历坎坷丰富,十一岁即开始做勤杂工、学徒、排字工等。作为时代歌手,他接受自然与事物本真的美,歌唱美国人和美国生活,诗风洋溢蓬勃生机与激情。 惠特曼一贯的风格是豪迈大气,“歌唱”二字成为《草叶集》的关键词。他是放歌而行的勇士,其诗气势磅礴,读来令人欢欣鼓舞。在《当紫丁香最近在前院开放》中,他说:“走近来吧,强大的解放者,/如果是这样,你便接受了他们,我高兴地歌唱的死者,/让他们沉默在你那慈爱地浮动的海中,/沐浴在你的,死亡啊,在你的幸福的洪水里。”(李野光译,463)诗人高兴地歌唱死者,也歌唱神圣强大而慈爱的解放者――死亡,因为它带来幸福欢乐。惠特曼希望《草叶集》,“不能被认为主要是一种智慧的或学术性的作品或诗歌,而要更多地看作出自感情和体魄的激烈的叫喊……”(李野光译,908)正是通过这样的激烈叫喊,惠特曼唱出了自我嘹亮的歌曲。 在附编“老年的回声”中,诗人总结道:“我没有怎么努力去学小鸟婉转歌唱,/我倒醉心于高飞,……/我只希望自由地飞呀,飞得愉快、轻松,而又豪放。”(李野光译,797)的确,醉心放歌高飞的惠特曼做不到婉转歌唱,他充满热情地讴歌美国的民主生活和男男女女。哪怕是在生死这样永恒的哲学问题面前,也初衷不改,以自己豪放自由的风格,愉快轻松地放声高歌。 2 狄金森内省含蓄的生死思考 狄金森隐居家中三十余年,淡泊名利,所做诗歌基本与时事无关。她的诗“是人类生活体验和心理状态的真实写照”。里奇认为,在这些方面,“除了莎士比亚以外谁也无法和她媲美”(刘守兰,166)。她在内省中发掘真善美,以凝练的语言、细致的观察、对生活和事物的深刻思考与哲理性探索为主。 由于目睹许多亲朋死亡,且住所离墓地不远,常见到送葬场景,生死问题成为狄金森探讨的重点。在《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中,死亡被赋予人格,化身有礼貌的绅士来接她,死亡之路悠闲又舒适。19世纪的弱女子,以无限睿智与大气,如此淡定地看待生死,不能不令人叹服。狄金森也有这样的思绪:“假如我不再送来玫瑰/在某个欢庆的时节,/那一定是因为,我已被/召往玫瑰之外的世界―/假如我不再说起/我心蕊忆念的名字―/那一定是因为,死神的纤指/轻轻捂住了我唇边的絮语!”(周建新译,66)玫瑰是爱与美的化身,诗人表示假如有一天不再送来玫瑰、不再说起忆念的名字,那是因为死神召走了“我”。看似平静的设想中,隐藏着怎样热烈的爱与念啊:只要活着一天,就不会停止! 狄金森擅长颇具韵律、简练老道的表达:“太阳不断下落,下落,却仍然/不见午后的色彩―/……双脚不断困倦,困倦,却仍然/有我的手指清醒―/……我现在还能看到―/它正在死去,我也一样。”(江枫译,259)诗人冷静地将死亡到来时清醒、机械的感觉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将写作的形式与内容合二为一――文字的不断重复与死亡所带来的机械麻木感得到统一。 有时,狄金森会呈现一幅静谧的水墨画:“她躺着仿佛在做游戏/她的生命已一跃而去―……/她欢快的双臂,半垂―/好像玩累了犯困―……/会跳舞的眼睛,半睁―/好像他们的主人/还在挤弄着/同你,开玩笑――。”(江枫译,129)一切已静止,生命已逝去。主人公曾如此活泼可爱,现在却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这静中有动的画面,令人无限惋惜:死亡带走鲜活的生命,只留下静止的躯壳。 狄金森关乎生死的诗篇林林总总,体现多方面的思考与感悟,但核心风格基本不变:诗人总是以沉稳的态度,娓娓道来生生死死那点事。在她眼中,一切无需喧哗,哪怕关乎生死。 三 生死观篇 1 惠特曼的生死循环 惠特曼认为死亡不是结束,而是为重生做准备,死与生是循环往复的自然进程,其实质是和谐统一的。正所谓:“死为生之续,生为死之继,生乃死之所倚,死乃生之所伏”(王祖友,86)。 诗人写道:“我知道我是不死的,我知道我的环形轨迹不是木匠的圆规所能画成!”(李野光译,67)生死是自然之约,遵循固有的环形轨迹,不受任何人所制。“啊,我如今明白了,生命就像白天那样并不能向我展示全体,/我明白了,我还得等待那些将由死亡展示出来的东西。”(李野光译,616)生命永远在流动,生非全部,唯有统一生死,才会完满。 在《自己之歌》中(李野光译,53),惠特曼写道:“那些最小的幼芽说明实际上没有什么死亡,/即使有过,它也只引导生命前进,……/至于你,尸体,我想你是很好的肥料,但这并不叫我厌恶,至于你,/生命,我认为你是许多次死亡的残余,/在这以前我自己无疑已死过一万次。”(李野光译,115)深受爱默生影响的惠特曼笃信个人主义与自然主义,他认为没有真正的死亡。如果被称为“死亡”的生命形式出现,那是为了引导生命前进。而尸体,为其他生物提供了好肥料。只有对生无限热爱,才会期待重生而无惧于死,这样的生死观反映出诗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对个人生活的热情。惠特曼也有如下的诗句:“有人认为出生是幸运的事吗?/我赶快去告诉他或她,死去也一样幸运……/一切都像我自己一样是不朽而无穷的。” (李野光译,53)他直面一切,接受一切,认为生与死都是幸运、不朽而无穷的。在诗人的生死循环统一观中,死与生相依相生,带来新生命、新循环。《自己之歌》的最后,诗人说:“我将我自己馈赠给秽土,让它生长在我所爱的草丛里,/如果你想再得到我,请到你的鞋后跟底下去寻觅。”(李野光译,118)回归到泥土中去,再从泥土中生长出来,生命的物质形态正是如此周而复始地循环着。 最后,惠特曼在《再见!》中写道:“请记住我的话,我还会回来的,/我爱你,我告别物质,/我像是脱离了肉体,胜利了,死了。”(李野光译,694)经历了放歌而行的一生,惠特曼“胜利了,死了”,但是他重申还会回来,因为死亡是再生的开始。惠特曼对生死的深刻理解将读者引领到一个自由的世界。无论在美国文学史还是在生死哲学上,惠特曼都是伟大的革新者。 2 狄金森的“朝向永生” 对狄金森来说,生是无尽的孤独与痛苦,亦是丰富的内涵之旅。死带来伤痛,也带来安慰与解脱,因为它通向永生。不畏独生,不惧赴死,是她对生死身体力行的感悟。 狄金森“对生存的真实情况既抱有怀疑,却又希望选择继续生存,这些具有存在主义哲学萌芽的思想内容在狄金森的许多诗中都有所体现,在死亡主题诗歌中表现尤为鲜明”,(刘守兰,184)她写道:“灵魂选择自己的伴侣―/然后,把门紧闭―/对于神圣的多数―/她再也不理―/……/我曾见她,从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选择一个―/然后―封闭关心的阀门―/像石头―。”(周建新译,131)对狄金森而言,生命不可谓不孤寂,因为她是一生孤独的隐士,仅选择一位真正的伴侣――诗歌陪伴,之后便“把门紧闭”。另一方面,有诗歌作陪,一生写诗1800首之巨,狄金森的生命不可谓不丰富。在世俗世界眼中以一块“石头”形式出现的她,其实创造力非凡,并且很敏感。生活对她来说如此丰富,以至于若没有相匹配的人,她根本无需伴侣。 狄金森认为,“时光从不缓解痛苦―/真实的苦难不断加强/一如肌肉,日益强健―。”生之痛,真实而长久,不仅不因时光流逝得到缓解,反而不断加强。她也写道:“剧痛过后,感觉如常―/神经端坐,如同墓碑―/僵硬的心问,是他,承受着,/是昨天,抑或是数百年前?……/这是铅的时刻―/如果经受住,便会牢记,/一如寒冷中的人,回想着雪―/起初―冰凉―继而麻木―随后松手―。”(刘守兰,121)在这首诗中,狄金森凸显了对死亡的痛苦感受。她提到“剧痛”,之后是“僵硬的心、铅的时刻、寒冷中的人、冰凉、麻木……” 这些词确凿地明示,死亡带来的痛苦令她十分不愉快。尽管如此,她却保持冷静,以特殊的幽默感将死亡描述为漠然且程式化、机械的过程:“起初――冰凉――继而麻木――随后松手――。” 狄金森将死亡看做通向永生的桥梁。在《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中,死亡化身殷勤的绅士,与“我”共同驾车缓行到一所地下房屋,几世纪转瞬而逝,原来,这架马车朝向永远。狄金森如叙述慢节奏的故事一样侃侃而谈,告诉读者死神并不可怕,死后即是永生。她也曾写道:“耶稣说过,我告诉你―/有这样一种人―/不会尝到死的滋味―/如果耶稣真诚―/我也就无须论证―/救世主的话语/无可争辩―/他说过,死亡已死去。”(江枫,155)狄金森熟读《圣经》,对其教义了然于心,却在对上帝的犹疑中坚定地拒绝宗教。尽管如此,她的诗中却不乏宗教影响。在此,她拿出救世主的话来佐证:有的人不会死,“死亡已死去”,那么,永生肯定存在。死亡是通往永生的必经之路,所以死亡带来痛苦的同时,也带来永久幸福的希望。她将死亡与永生相连,以自己的方式找到自我拯救与安慰。 狄金森的死亡诗充满生死的辩证关系,真实地反映了诗人矛盾的心理:生死之痛真实长久;但诗歌创作为她带来生之幸福与乐趣;而面对死亡时,永生的信念给她安慰和信心。这样的矛盾性,正体现狄金森对世界和宇宙的全面认识。 四 结语 惠特曼和狄金森的诗篇脍炙人口,发人深省。惠特曼为生存和毁灭高歌一曲,而狄金森对生死做了极富哲理性的深度思考。惠特曼认为,“最大的诗人并不是写得最好的人,而是给人启发最大的人;不是其意思可以一目了然的人,而是给你留下很大的余地去渴望、去抒发、去研究,留下很多的东西由你自己去完成的人。”(李野光译,916)。这一点,惠特曼与狄金森无疑都做到了。他们为美国乃至世界文学贡献的诗篇, 将一直引领人们探索生命的意义,生生不息,永无止境。 参考文献: [1] 李野光:《草叶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版。 [2] 江枫:《暴风雨夜,暴风雨夜》,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版。 [3] 罗伯特・斯皮勒,王长荣译:《美国文学的周期》,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4] 刘守兰:《狄金森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5] 王祖友:《惠特曼宇宙中的死亡》,《山东外语教学》,2002 年第2 期。 [6] 周建新:《艾米莉・狄金森诗选》,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作者简介:皮英,女,1974―,重庆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跨文化交流与美国文学,工作单位:西南林业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