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带班班长管理权力和责任
煤矿管理人员权力和责任
一、带班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全权管理本班所有人员(包括:炮工组、铲车司机、车工、维修工和其他配套工种),承担本班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本班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带班班长的管理。 二、带班班长有权对本班任何人员处以批评警告、责令改正、停班、罚款、直至开除等处罚,且不用经过任何人批准。罚款由带班班长开罚款单直接交财务从工资中扣减,井下每日处罚必须在检身房公布。三、井下安全生产大队长王德才全权管理各带班班长,有权对带班班长处以批评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辞退、直至开除等处罚。王德才直接对工队安全生产矿长陈登成负责,王德才如果对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陈登成有权对其处以批评警告、罚款、辞退、直至开除等处罚。陈登成直接对矿方管理班子负责,矿方管理班子对工队的批评警告、责令改正项目由陈登成负责落实改正,矿方对工队的罚款由陈登成追究具体责任人承担处罚或由个人承担处罚。直至承担安全生产法律责任。陈登成、王德才发现井下任何人员违章作业、不服管理,均可直接处罚或通知带班班长予以处罚,并可连带处罚带班班长。新增加管理人员按其职务具有同样管理处罚权力。
四、任何工种人员必须将本工种工作情况及时报告给带班班长,以便带班班长及时掌握本班全面情况,安排处理本班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给带班班长处理。本班人员上班时间因任何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带班班长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开。严禁任何当班人员目无领导、不服管理。带班班长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处罚措施。 五、确有处罚错误或处罚不公的,被处罚人必须首先服从处罚,然后再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情况,经上一级领导调查清楚事实,确属处理错误后,予以纠正。
六、本矿全体员工均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力:有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反映上报,并要求马上处理的权力;有发现安全隐患未处理
好,拒绝进入隐患工作面的权力;有向本矿上一级领导反映举报各级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的权力。反映举报一经核实,予以重奖(视情况每次奖励起步为1000元)。全体人员均有反映举报各级管理人员徇私舞弊、收受钱财、处事不公的权力,反映举报一经核实,予以重奖(奖励起步为1000元以上)。 七、带班班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人和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管理本班成员,公平处事,为本班所有成员的安全负责,为安全生产有序运行负责。带班班长必须熟悉本班的每个成员,掌握本班所有人员的情况。井下作业时间内,本班成员发生任何情况,必须首先向带班班长报告,带班班长必须及时予以组织处理。本班任何成员上班时间内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带班班长报告或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带班班长必须随时掌握本班的人员情况、生产进度情况、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及时安排调整好本班的工作,确保安全、稳步提高产量。 八、带班班长的管理适应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内如果带班班长无法理顺本班管理、使本班人马服从管束、尊章守纪,使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正常;或碍于情面,处事不公、赏罚不明,无法树立威信;或懒散充数,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视为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陈登成、王德才以及各带班班长为本管理体制的实施人。有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迅速建立管理体制的义务。各带班班长每日下班时必须将当日井下违纪处罚情况汇总记录并上报公布,每日必须见到每班的纪律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