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2015年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卫计委2015年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15〕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1、0—6岁儿童中医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2、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对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3、中医药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六进”活动,其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各级医疗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基层医疗机构能提供不少于6种有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通过印制健康教育资料、播放音像资料、制作宣传栏、开展讲座和咨询活动等,对中医药基本理念、养生文化以及儿童、老年人、孕产妇、青春期、更年期人群中医养生保健进行健康宣教。全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工作,新建档案必须填写中医体质辨识内容。
二、管理措施
由县卫计委牵头、县中医院具体实施。县中医院要建立项目机构,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员,负责项目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培训、绩效考核和相关材料印制等。建立潼南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培训基地和中医体检平台,保证项目健康运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中医院要在11月底前完成镇、村两级医务人员培训,12月底前完成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证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30%的工作任务。
各中心、镇卫生院为项目实施单位。各实施单位要加强中医科建设,强化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功能。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的具体工作,指导村级卫生室具体实施项目工作,并承担儿童、老年人健康体检中相关辅助检查等工作,对行动不便、
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各村卫生室要熟悉服务项目要求,掌握技术操作规范。负责收集、登记辖区内服务对象人口信息、告知服务内容、预约服务时间,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保障经费,规范管理
县卫计委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经费统筹安排,并进行绩效考核。经费使用接受县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监督检查。
四、考核指标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
3、0—36个月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
4、居民满意度等。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督导和考核制度,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步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