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聘用合同
09-28
医师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及工资:
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聘期壹年。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2、乙方的月工资根据乙方的月收入决定,收入采取分成形式,即:乙方的月收入总数扣除耗材后以7、3与甲方分成。(甲方收入总数的30%,乙方收入总数的70%)
二、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
3、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
三、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 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
4、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