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BOT项目需求量变化情况下的价格动态调整研究
本文正式发表于工程管理学报2016年第4期
石宁宁,杨镇滔,丰景春,薛松,严华东. 交通BOT项目需求量变化情况下的价格动态调整研究[J]. 工程管理学报. 2016(04)
交通BOT项目需求量变化情况下的价格动态调整研究
—基于某过江通道项目需求量下降的实践分析
摘要:以最终用户付费的交通工程BOT项目为研究对象,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交通需求曲线发生偏移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对私人部门进行特许期的延长或者收费价格调整来实现项目的预期收益。何时单独调整特许经营期或者收费价格,何时对两者进行联合调整,需要分类讨论。首先从单方面分别讨论了项目收费定价和特许期长短制定方面决策,随后又将两方面进行联合调整。分析得出,单独调整特许期长短比调整收费价格阻力小很多,也易于被公众接受且收益变化明显,联合调整,收益最大。最后,结合NY市某过江通道BOT项目进行应用验证。
关键词:交通BOT项目;特许经营期;收费价格;联合调整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供给侧改革的实施,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需求旺盛,采用BOT方式建设基础设施交通项目成为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项目运营效率的重要手段,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BOT模式的内涵是建造-运营-转移,政府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和特许经营期的运营,通过项目使用者付费来实现建设费用的收回和实现预期收益。然而,由于公私合作项目具有长期性,未来很多情况在当期无法周全考虑到,致使BOT项目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难以覆盖未来所有可能情况,后期运营面临风险。赵立力等就针对BOT项目的可控性风险进行了研究。王博等就未来特许期内不确定性因素,分析了在多方利益主体的动态博弈过程,并给出协调利益主体的办法。交通工程BOT项目经常常因为竞争性交通路径的出现,使其在特许经营期内需求量下降、偏离预期。此时,政府应当对私人部门进行特许期的延长或者收费价格调整来实现项目的预期收益,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效率。诸如此类问题,也引起了学术界对BOT项目特许经营期研究的普遍关注。
1.公私合作BOT项目特许期、价格调整研究现状
特许期限是划分政府和私人部门权利与义务的时间分界点,也是项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时间点。在特许期限调整方面:张国兴等研究了电力、城市水务等BOT项目,考虑了政府购买能力对BOT项目特许期限长短的影响,建立了BOT项目特许经营期限长短的决策模型。高颖等研究了可经营性PPP项目在使用者需求量下降时政府是否该延长特许期进行补偿,指出有些情况下私人部门可以通过降低服务价格实现预期收益。宋金波等根据垃圾焚烧项目特许运营期内,实际运营状况与预期偏差建立了特许经营期的决策模型。Shen等以政府获得高于零的直接货币收益为参考准则建立了S-L模型,给出公私双方都能接受的特许经营期限的范围。针对S-L模型的不足,赵立力等将社会效益作为BOT项目优化目标,考虑不同项目在社会效益上的差异,对Shen的研究模型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模型一方面能激发项目公司投资积极性,还能实现项目社会效益最大化。Engel等提出弹性特许期决策,中标的项目公司要净收益现值最小化,在项目收益实现时特许经营期结束。为了应对特许经营期内无法预知的情况,也有学者从政府事前保证角度针对需求量的变动,提出特许经营期限的调整。
在特许运营期内收费价格动态调整方面:张俊生,HoS P等从实物期权理论角度,分期动态考虑期权博弈模型和定价决策,提出公共服务项目的动态调价和补贴模型。宋波等从不同市场需求角度研究了公共服务供给市场相对应市场需求的调价机制,并分析了PPP项目运营成本与政府规制价格区间的关联性。邓小鹏等运用系统动力学理论,构建出PPP项目动态调价调整与财政补贴模型,并给出了模型的实施步骤。XuY等运用系统动态技术建立了特许价格决策模型,并给出价格调整公式。赵立力等以BOT项目为研究对象,提出在规了定调价次数和上限的情况下,最优价格调整幅度及调整时机。王东波,宋金波等在从交通量需求价格弹性角度,构建了政府和私人部门博弈模型,进一步分析了交通需求量变动时特许期限和收费价格的动态调整策略。Z., Tan假设项目运营价格与交通需求曲线呈线性关系变化的,研究了预期收益与可调整的运营价格和需求量之间的关系。Guo等研究了弹性需求条件下交通需求量和价格调整间的最优决策模型。
当前单独研究BOT项目特许期价格和特许经营期限长短的比较多,但将两者联合起来研究的不多,结合现有的研究成果,以交通工程BOT项目为研究对象,考虑特许经营期内交通需求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何时单独调整特许经营期或收费价格,何时需要对两者进行联合调整进行分类研究,并构建出收费价格调整和特许期限长短调节的联合调整模型。
2.研究假设及分析
5.结论
本文是以公私合营交通工程BOT项目为研究对象,考虑项目的专一性,研究了在其他竞争性交通路径出现时,交通需求量减少,交通需求量函数发生向左偏移情形下的收费价格和特许经营期限的调整问题。研究思路以实现公私双方约定的预期收益为目标,构建出在剩余的特许经营期限内的收益函数,针对交通需求量函数发生向左偏移程度的大小,分别讨论了单独调整特许经营期限,单独调整收费价格和联合调整收费价格和特许经营期限三种决策方案后的收益情况。并结合NY市×××过江通道项目进行应用算例验证。
研究结果表明,交通需求量曲线平移幅度的大小将影响对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价格调整决策。从NY市过江通道项目实际运作来看,单独调整特许期长短比调整收费价格阻力小很多,也易于被公众接受。从收益上来看,调整特许期限比调整价格收益变化明显。后续可以考虑交通需求函数不满足价格和交通需求量线性相关关系,研究非线性条件下,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收费价格和特许经营期限的联合调整决策问题。
限于篇幅,参考文献略,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