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门窗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备案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2、节能材料备案(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备案登记使用现场核验单);
3、门窗质量保证书;铝合金型材质量保证书;门窗配件质量保证书;
4、外窗气密性的现场检测;现场检测有旁站记录和音像资料;
5、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建筑外窗应至少抽取一组(3樘)样品进行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和中空玻璃露点的复验;特别要检查报告中的数据和设计要求的数据是否相符;
6、总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节能施工内容;
7、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包含如下内容:
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质量控制要求和具体技术措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计划、隐蔽工程验收计划、现场实体检验计划。
8、节能专项检测方案;
(该方案必须经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盖章,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或总监签字)。
9、工程料报审表:
(中性硅酮密封胶:附数量清单、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复试报告;
铝合金型材:附数量清单、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玻璃:附数量清单、型式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安全试验报
告、产品质量 保证书、复试报告;
发泡剂::附数量清单、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副框方钢管:附数量清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
防水砂浆:相关资料)。
10、工程检验批报审表(附检验批验收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
11、建筑门窗及玻璃复验项目、检验委托单(见附表)。
12、门窗喷淋试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