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劳务分包合同
05-07
钢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安陆府东名城12#楼
乙方:
甲方现将安陆府东名城12#楼的基础及主体工程,钢筋制作安装分包给乙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乙方按施工图内容完成该项目全部钢筋制作安装的工作内容(包括扎丝及钢筋加工的所需工费机具)。甲方提供钢材及电源到制作现场。不包括梁柱接头套筒连接,钢筋中10及以下箍筋制作。
二、承包价格: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地下室按 元/吨。
三、工期要求: 年 月 Fl至 年 月 日。风雨无阻。
四、质量标准:如果不严格按施工图施工量造成的返工,乙方需赔偿材料损失全部,在人工工资中扣除。
五、付款方式: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80%结算工程款,主体结构验收付90%, 余下10%退场一个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权力
1、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质量、工期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乙方作业人员不听从管理,或者乙方负责人长期脱离施工现场,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工期延误、影响其他班组施工进度时,甲方管理人员在开完工单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垩取消乙方劳务资格,终止劳务合同。出现终止合同情况时,甲方将不与乙方结算尾款。
(二)甲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应得工资报酬。
(三)乙方权力
1、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2、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力。
(四)乙方义务
1、对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有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的义务。
2、违纪守法、爱护公务、节约用料,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听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