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送车协议
送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协议,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 乙方条件:
1、 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商品车辆的送车业务。
2、 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
法人单位。
(2) 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的送车人员。(拥有
B2以上驾驶员资格证,近5年内行驶期间
无重大交通事故。)
二、 承运方式:
1、 甲方委托乙方将商品车辆送达至指定购车人,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委派合格的送车人员(以下统称为乙方),认真进行交接,车辆一经交付乙方,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送车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应提供相应发票。
2、 送车时,甲方相关负责部门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通知的时间、人数、地点安排合格的驾驶
人员运送,人员到达后,甲方应按照相关要求检
查驾驶员是否具备送车资格。
三、 费用计算
双方协议,从接到商品车辆开始,至返回止,按照每人次每天 元计费。
四、 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提取指定商品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的外观,工具、
配件、随车资料等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如车况有问题或缺少随车证件、工具、附件等,应及时与甲方负责部门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车。
2、车辆在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的,应及时与甲
方负责部门联系,按照相关保险流程办理,若我方车辆为主要事故责任人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如在往返途中发生人员伤病、伤亡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相关保险流程办理。
3、 甲方负责办理商品车辆临时牌照、保险等手续,并负责支付
送车期间发生的各类费用(包括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住宿费、返程交通费等杂费)。
4、 乙方在接车后不准无故随意更换车辆部件,不得故意损坏商
品车辆及其随车配件、资料;因乙方驾驶人员造成车辆损坏的,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期限,及时将商品车辆送达购车
人指定地点。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如期送达的,可及时与甲方负责部门领导联系,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确认有效。
甲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日
送 车 信 息
甲方供 型汽车 辆, 底盘号 , 委托乙方 由 送至 。
交车地址:
联系人:
送车人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