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提高扶贫资金效能
创新扶贫开发方式 提高扶贫资金效能
自2007年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扶农助农为宗旨,以发展壮大为主线,以强化管理,防范风险为重点,锐意开拓,真抓实干,有效破解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贫困户谋发展缺资金的难题,增强试点贫困村“造血”功能和经济发展内动力,为试点村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发挥了有效作用。现将近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涉及甘州区毛家寺和肃南县白银、北峰、红旗、马蹄等5个村,总人口602户2473人,其中贫困人口480户1676人,劳动力1352人,耕地5492亩,10个村民小组,投入财政专项互助资金65万元。至目前,入社农户458户,入社率达76%,其中入社贫困户384户,贫困户入社率80%,吸收村民入社资金13.5万元,社员累计借款156户,累计借款金额62万元。其资金主要用于发展中药材、旱地谷子、玉米制种、马铃薯等特色种植业及畜禽养殖业,劳务输转培训及小型加工、牛羊育肥贩销等生产性项目。通过实施贫困村互助金,探索出了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方法,促进了种养业的发展,激发了农牧民自主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自我发展的热情,为农民带来了实惠、创造了财富,提高了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改变了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增强了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二、主要成效
(一)缓解了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的困难。贫困农民增收渠道不多,收入较低,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缺乏,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手续繁杂、农民急需急取难,成为农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中的难点。针对这一问题,我市的5个互助社借助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支持,把农户个体零散的资金特别是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资金量,再按照章程,在本村内将资金发放到有需求的社员手中,
使社员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并互通有无,互相帮扶,有效地缓解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紧缺的问题,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
(二)创新了扶贫开发模式。扶贫互助基金和互助组织的建立,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创造出了组织穷人、瞄准穷人、一次投入、滚动发展、互相帮助、效益多样的新模式。为贫困户项目的后续扶持和管理,扶贫资金作用的有效发挥搭建了平台,创新了扶贫开发模式。
(三)提高了贫困户应对市场风险能力。贫困村农户生产大都是传统的分散经营,部分农户由于自身素质和生存环境的影响,不了解市场,不通信息,不懂技术,经营效益低下,严重影响了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扶贫效益的提高。而互助资金试点村有效地改变了贫困农户生产经营个体化的现状。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互助社组织的活动,加强了思想交流,促成了信息、资源共享,遇到困难能够得到集体帮助,共同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共同应对市场风险,增强了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拓宽了农村产业资金投入。互助资金用于发展农牧村特色产业,增强了农牧民借鸡生蛋的意识,缓解了农牧村发展资金缺少的问题。农牧业产业链条得到延伸,农牧民增收相对有了保障。试点村农户利用互助资金扶持60户牧民发展舍饲养羊,户均增收1800元;扶持100户农民发展马铃薯制种,户均增收1200元;扶持50户牧民发展牛羊育肥贩销,户均增收2000元。
(五)增强了基层组织活力。通过对村干部和互助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培育了一批农民群众的“贴心人”和发展的“能干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试点中,党员、干部带头入社、领头干事,主动与贫困户结成互助小组、帮助发展,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信任感。
三、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是创新扶贫模式的现实选择,是为缓解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农民生产资金缺乏,解决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突出矛盾而争取的一种特殊扶贫方式。这是加快农村脱贫致富步伐的重要举措,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自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成立了以市、县区分管领导为组长,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负责人为副组长,扶贫、财政、民政、审计、信用、监察等单位为成员的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所在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个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个试点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资金管理工作平稳运行和资金的良好使用效率。
(二)完善规章制度,靠实工作责任。为切实抓好“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贫困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章程》、《民主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理事会职责》、《监事会职责》、《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统一印制了“社员证”、“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表”、“借款诚信卡”、“专用借据”和“专用收据”。并严格按照《章程》由社员民主推选出理事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日常工作,成立监事会,加强群众监督,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实行分级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村对乡镇负责,乡镇对县区扶贫办、财政局负责,县区扶贫办、财政局对市扶贫办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村。积极推行工作年度考核制,注重工作的实效性和长效性,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了财政、扶贫、民政、农业、畜牧、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市、县区扶贫办负责宣传、规划、组织筹建等工作。县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县区民政局负责机构注册、运行管理。农业、畜牧、科技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负责发展产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乡镇和村两委负责宣传发动群众。监事会对互助社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
(三)狠抓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市、县区扶贫、财政部门定期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和交流。主要培训工作方法,业务技能。一是对村互助社理事会成员进行有关政策和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二是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入社成员进行生产经营技术、技能培训;三是宣传介绍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目的、意义和操作办法,让群众全面了解、支持、参与试点工作。通过培训逐步提高了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互助社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搞好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为使广大群众了解熟悉扶贫互助资金的有关政策,互助资金扶贫项目能够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书写标语、召开群众大会、举办宣传培训班等形式,从政策依据、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使互助资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促进了广大村民积极主动申请入社,热心监督,确保了互助资金项目安全顺利运行。
(五)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为了充分发挥互助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互助资金滚动增值,精心组织,规范运作,严把四个关口,确保互助金安全运行。一是把好项目审核关。互助资金作为农户发展经济短期资金需求的借款来源,发放必须有合适的、可靠的发展项目。基于此,互助社对申请借款的社员,逐户核对项目,了解项目准备情况,对于项目准备充分、扶持前景看好、诚信意识强的社员予以确认,真正做到了资金用在点子上。二是把好借款额度控制关。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各类扶持项目按照投资额大小,规定了最大的借款额度。对品种改良、农药、化肥、畜牧业养殖等一般性生产项目,互助资金借款额度控制在3000元以内;对于特殊产业如大棚蔬菜、牛羊养殖等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借款控制在5000元以内,宜多则多,宜少则少,最大限度发挥了互助资金的扶持效应。三是把好程序运作关。在借款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先由本人提出借款申请,互助社对该农户申请的扶持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实地查看,根据农户计划实施项目的可行性,确定是否对该农户发放借款。在借款办理过程中,借款人必须采取三户联保或个人担保,并张榜公布借款名单及金额,其他社员无异议后与农户签订借款合同和还款保证,经互助社理事长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向农户
发放借款。四是把好监督管理关。为确保互助金良性运行,市、县区扶贫办定期听取互助社的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同时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监测、阶段性评估和定期评估工作,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六)瞄准工作重点,科学选择项目。为确保互助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认真筛选试点村组建互助社。在放借农户的确定、扶持项目的选择上,坚持因地制宜,因人选项,科学规划,重点解决试点村农户在增收中 “无本”、“无力”、“无助”难题。一是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提高农户自我发展增收能力选定项目。二是针对不同试点村的经济发展现状、自然现状和农户的实际情况选定项目,使项目利于实施、利于农民增收。三是因村制宜、因户施策、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规划在短期内经济效益明显的种养业增收项目,又着眼于长远解决贫困群众增收问题,稳步脱贫选定项目。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虽然我市互助资金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此项资金刚刚起步,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互助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农民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互助资金投入额度还需加大;三是内部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项目风险保障机制较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此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综合素质,增强参与管理和发家致富的能力;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制度管理,完善资金运作发展模式,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和长效性;三是多渠道争取“入社”资金,获取更多的扶持,不断扩大资金总量,夯实农村经济。
(张掖市扶贫办 校德阳 张顺录 赵自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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