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kV电力线路保护设计规范
66kV电力线路保护设计规范
66kV电力线路保护(GB/T50062—2008)
66kV线路的下列故障或异常运行,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1,相间短路。
2,单相接地。
3,过负荷。
10kV线路装设相间短路保护装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电流保护装置应接于两相电流互感器上,同一网络的保护装置应装在相同的两相上。 2,后备保护应采用远后备方式。
3,下列情况应快速切除故障:
1)当线路短路使发电厂厂用母线或重要用户母线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60%时;
2)线路导线截面过小,线路的热稳定不允许带时限切除短路时。
4,当过电流保护的时限不大于0.5~0.7s时,且无本条第3款所列的情况,或无配合上的要求时,可不装设瞬动的电流速断保护。
10kV线路装设相间短路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单侧电源线路可装设两段电流保护,第一段应为不带时限的电流速断保护,第二段应为带时限的电流速断保护。两段保护均可采用定时限或反时限特性的继电器。对单侧电源带电抗器的线路,当其断路器不能切断电抗器前的短路时,不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此时,应由母线保护或其他保护切除电抗器前的故障。
保护装置应仅在线路的电源侧装设。
2,对双侧电源线路,可装设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速断和过电流保护。当采用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速断和过电流保护不能满足选择性、灵敏性或速动性的要求时,应采用光纤纵联差动保护作主保护,并应装设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保护作后备保护。对并列运行的平行线路可装设横联差动作主保护,并应以接于两回线路电流之和的电流保护作为两回线路同时运行的后备保护及一回线路断开后的主保护及后备保护。
5.0.43~10kV经低电阻接地单侧电源线路,除应配置相问故障保护外,还应配置零序电流保护。零序电流保护应设二段,第一段应为零序电流速断保护,时限应与相间速断保护相同;
第二段应为零序过电流保护,时限应与相间过电流保护相同。当零序电流速断保护不能满足选择性要求时,也可配置两套零序过电流保护。零序电流可取白三相电流互感器组成的零序电流滤过器,也可取自加装的独立零序电流互感器,应根据接地电阻阻值、接地电流和整定值大小确定。
5.0.535~66kV线路装设相间短路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流保护装置应接于两相电流互感器上,同一网络的保护装置应装在相同的两相上。 2,后备保护应采用远后备方式。
3,下列情况应快速切除故障:
1)当线路短路使发电厂厂用母线或重要用户母线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60%时;
2)线路导线截面过小,线路的热稳定不允许带时限切除短路时;
3)切除故障时间长,可能导致高压电网产生电力系统稳定问题时。
4)为保证供电质量需要时。
5.0.6 35~66kV线路装设相间短路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单侧电源线路可采用一段或两段电流速断或电压闭锁过电流保护作主保护,并应以带时限的过电流保护作后备保护。当线路发生短路时,使发电厂厂用母线或重要用户母线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60%时,应快速切除故障。
2,对双侧电源线路,可装设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电压保护。当采用电流电压保护不能满足选择性、灵敏性或速动性的要求时,可采用距离保护或光纤纵联差动保护装置作主保护,应装设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电压保护作后备保护。
3,对并列运行的平行线路可装设横联差动作主保护,并应以接于两回线路电流之和的电流保护作为两回线路同时运行的后备保护及一回线路断开后的主保护及后备保护。
4,经低电阻接地单侧电源线路,可装设一段或两段三相式电流保护;装设一段或两段零序电流保护,作为接地故障的主保护和后备保护。
5.0.73~66k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电网中线路的单相接地故障,应装设接地保护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发电厂和变电所母线上,应装设接地监视装置,并应动作于信号。
2,线路上宜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并应动作于信号。当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保护装置应动作于跳闸。
3,在出线回路数不多,或难以装设选择性单相接地保护时,可采用依次断开线路的方法寻找故障线路。
4,经低电阻接地单侧电源线路,应装设一段或两段零序电流保护。
5.0.8电缆线路或电缆架空混合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保护装置宜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当危及设备安全时,可动作于跳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