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医保中心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须知
朝阳区医保中心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须知
一、申报人群: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人员
二、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丢失票据申报时间:次年4月1日至30日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准备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3.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
4.原始收据
5.医疗费用明细单
6.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外埠的医疗费用出示就医医院的处方底方)
产前检查门诊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诊断证明(诊断证明需注有孕周数)
6.原始收据
7.医疗费用明细单
8.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分娩当次的住院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3.原始收据
4.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
5.出院诊断证明
6.《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7.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二)单据粘贴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粘在首页
2.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3.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诊断证明(诊断证明需注有孕周数)复印件
4.诊断证明复印件
5.诊疗费
6.以每张收据为单位,将对应的处方、明细等各整理为一组,分别以各张收据为首页对应粘在一起
7.按收据日期先后顺序粘贴
(三)报送医保中心
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及时将单据交到医保中心130大厅,领取《医疗费用申报回执单》。7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到130大厅领取医保报销审批表及结算支付明细表。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申报前应先确认职工是否有生育保险及生育保险是否足额缴费。
2.用人单位在申报参保人员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门(急)诊和外埠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时,须按要求准确,详细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将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全部申报完毕,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如有丢失票据,申报医院出具的核对证明的单据请和其它的原始单据放在一起申报,绝对不能单独申报。
5.用人单位在申报参保人员的生育或计划生育费用时,请将基本医疗费用撤出千万不要混合申报,一旦支付完毕后将无法再撤出其基本医疗费用。
6.请注明有效联系电话,以便有特殊情况进行告知。
备注: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和《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