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后四十回宝玉中举正读
摘要:宝玉中举是对《红楼梦》前八十回的合理想象,是对宝玉形象的提升,宝玉中举展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加深了全书的悲剧意味。他中举后才出家而非落魄后出家,深化了出家的内涵。续书宝玉中举不是败笔,反是佳构。 关键词:贾宝玉;八股文;中举;红楼梦 后四十回中,最惹人诟病的,莫过于“宝玉中举”。胡适认为这是高鹗的恶趣味所致。俞平伯也认为宝玉中举毫无道理。对宝玉中举这一情节提出批评的还有罗根泽、吴世昌、何其芳、周汝昌、李希凡、蓝翎、蒋和森、周雷、滕云、蔡义江、庄慎之等先生。虽然也有林语堂等一些先生提出肯定之词,但从《红楼梦》的正式研究开始到现在,论者对于宝玉中举绝大多数持反对意见。然而,认真审视一下的话,宝玉中举是合理的,不是败笔,反是佳构。 一、中举是宝玉能力的合理扩展 宝玉中举是对前八十回宝玉基本文化素养的一种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艺术想象。从前八十回来看,宝玉对八股文不陌生。八股文“题目仅限《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四书内,几无不为习见之题”,而宝玉对四书本有根底,甚至能背诵许多章节,“如今打算打算,肚子内现可背诵的,不过只有《学》《庸》《二论》是带注背得出的。至上本《孟子》,就有一半是夹生的,若凭空提一句,断不能接背的,至《下孟》,就有一大半(忘)了。算起五经来,因近来作诗,常把《诗经》读,虽不甚精阐,还可塞责。” 从清高宗五十三年戊申(1788)开始,乡试五科内分年轮试一经,以后乡会二场废论题,以《论语》、《学》、《庸》、《孟子》分出三题,题解主用朱熹集注。第二场经文五篇,题用《易》、《书》、《诗》、《春秋》、《礼记》。第三场策问五道,题问经史、时务、政治。“遂为永制”。可见,清代乡试需要掌握的内容宝玉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掌握。 在八股文方面,虽然宝玉“素日恶此道”,但“贾政当日起身时选了百十篇命他读的”,他还能从百十篇中辨别出“或精警,或流荡,或戏谑,或悲感,稍能适性者”。 宝玉还具备八股文的写作技巧。八股文发端为破题、承题,破承后为起讲,起讲后排比对偶,接连而八,故日八股。从形式来说,八股文是骈俪的支流,对仗的引申。清阮元云:“洪武永乐时,四书文甚短,两比四句,即宋四六之流派。弘治正德以后,气机始畅,篇幅始长,笔近八家,便于摹取……是四书排偶之文,真乃上接唐宋四六为一脉,为文之正统也。”也就是说,八股文是六朝及唐四六文的发展,只不过每股的字数多于四字六字句。何怀宏先生在其《选举社会及其终结》一书专设《八股》一章,他同意费孝通、潘光旦先生认为科举考试是一种能力检验的观点,又进而把“能力”区分为记忆、理解义理和组织文字、发扬文采等三种: 这三种能力,尤其以后两种,又尤其以最后一种为最重要,记忆能力涉及的主要只是知识, 而后两种能力涉及的则是思想、智慧、文字技巧和语言美,因而考八股也就主要不是考死的知 识,不是考‘记性’,而是考‘悟性’、考‘会根’和文才。如果说读背四书和八股文属于“记忆、理解义理”的能力的话,那么怎样写得出色还要看“组织文字、发扬文采”的能力了。恰恰,宝玉有这方面的才情和能力,且不说在宝玉“题对额”中的出色表现,只看宝玉所做的两个长篇——一篇歌行,一篇诔文,便可见其腹中虚实。 在《娩婳将军辞》中,宝玉充分显示了驾驭篇章结构的能力,人手先叙恒王,却用“秾歌艳舞不成欢,列阵挽戈为自得”一承,不落痕迹地为林四娘的出场做好铺垫。他又通过自己的体悟,将四娘描绘得色色如画,最终以“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升华了四娘的内涵。 宝玉的另一长篇《芙蓉女儿诔》,不惟缠绵凄怆,更兼文才风流。这篇诔文的体裁是前骈体后骚体。使用对偶句,是骈文的共同特点,但这篇诔文尤为突出,不但字面相对,而且音韵大体相对。一句之中,平仄交替;上下旬之间,平仄相反。所以音韵和谐,金声玉振。《芙蓉女儿诔》中的诸多典故,有的取材于历史故事,如汉高祖与戚夫人、贾谊、汝南王与爱妾碧玉、石崇与绿珠;有的借镜于前人文句,如屈原《离骚》、东方朔《十洲记》、《晋书·向秀传》、晋杨公回诗、白居易《长恨歌》等。运用的手法或明用或暗用,有的正用,有的反用。正如余国藩先生所说,“宝玉为四娘和晴雯所写的两首诗,就如同他在二十一回拟《庄子》的文章,都可显示自己文采斐然,擅长文字拟仿”。而“文字拟仿”恰恰是八股文的内在要求。 何况,宝玉还可以因戏曲而对八股文触类旁通。八股文和戏曲都为代言体。倪鸿宝评论道:“惟元之词剧,与今之时文,如孪生子,眉目鼻耳,色色相肖。盖其法皆以我慧发他灵、以人言代鬼语则同。”八股文古称“代言”,因为它依据四书五经,揣摹古人口吻写作。袁枚《答戴敬咸进士论时文》说得透辟:“从古文章皆自言所得,未有为优孟衣冠,代人作语者。惟时文与戏曲则皆以描摩口吻为工。” 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应试者谈到自己之所以能考中,是熟读过《西厢记》、《牡丹亭》这些戏曲,学会了代人说话的本领。《俞彦直文稿序》云:“岭南廖同野为孝廉时,以行卷谒吾乡陆文裕公。公谓之曰:‘贤曾读西厢、伯喈否?,廖博雅自命,不读非圣书,颇讶其语不伦。又经月后,复以行卷谒公。公曰:‘尚未读二传奇何也?,廖始异其语,归而读之’。”贺子翼《激书》云: 黄君辅之学举子业也,揣摩十年,自谓守溪昆湖之复见矣,乃游汤义仍先生之门。先生方为牡丹填词,与君辅言,即鄙之,每进所业,辄掷之地……乃授以牡丹记。君辅闭户展玩,久之,见其藻思绮合,丽情葩发,即啼即笑,即幻即真,忽悟曰:‘先生教我文章变化,在于是矣。’……趣归就试,遂捷秋场。 张祥河记自己与友人考中得力于戏曲:“王述庵司寇昶尝论举业得力于《牡丹亭》。凡遇皓首穷经者,必劝以读《牡丹亭》,自可命中。余窃自念得力于《西厢记》。”可见,只要领悟了戏曲“以我慧发他灵、以人言代鬼语”的精神,是可以在八股文上取得不俗成绩的。宝玉对《西厢记》、《牡丹亭》这些戏曲耳熟能详,而且能运用于心。第七十七回有一条脂批极有意思——“妙!通篇宝玉最要(恶)书者,每因女子之所历始信其可,此为触类旁通之妙诀矣。”那么,宝玉也可以从戏曲入手对八股文“触类旁通”。 综上可见,前八十回虽然着重描写了宝玉厌弃八股的一面,但客观上,在宝玉科举的能力方面还是留有一定余地。因此,续作者是在原有基础上加以生发和推进,并非一空依傍,闭门生造。 批评后四十回者认为其他人物的结局在开卷之初便有伏笔,宝玉中举在前八十回却未见伏线。俞平伯痛诋宝玉中举是高鹗的恶趣——“高氏补这件事,大违反作者底原意……高鹗总觉得玉既名通灵,决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间最重要的便是‘高魁乡榜’”。然而,通灵的神通在前八十回何尝没有铺垫——“置之于万万之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乡试使万万普通人大感为难,但宝玉“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一第又何足道哉。 宝玉神游太虚幻境之时,警幻仙子就明明告知,因宝玉有“意淫”之好,其祖先唯恐他见弃于世道,求乞于仙子,故而警幻仙子引领宝玉于太虚幻境中游历一番,以知仙闺之乐不过如此,而目的是令其改过,留心举业——“而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况且,金陵十二钗的未来是在太虚幻境中预见并且用曲词来点明的,最终果然一一应验,为何警幻仙子亲自点明宝玉“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就不能应验呢? 不仅仙界有暗示,人世也有相似的伏笔。秦钟临死留下遗言,规劝宝玉自此以功名为要:“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秦钟和宝玉作为同气相求的朋友,秦钟临死知悔,却是没有“以后”的,所以才把希望寄在宝玉身上。秦可卿和秦钟姐弟二人,在临终前分别托梦和留遗嘱给王熙凤和贾宝玉。王熙凤确实是被秦可卿之语触动而做了“退步抽身”的准备。相对于秦可卿和王熙凤的关系,秦钟和贾宝玉的关系更为深厚。如果从“伏脉千里,,的创作手法而言,王熙凤听从了秦可卿的劝告,那么宝玉在日后实践了秦钟的遗言也是完全可能的。 二、中举是对宝玉形象的提升 宝玉中举是对宝玉知识能力的合理扩展,并照应了前八十回的伏线,但如果这一情节伤害了人物形象的完整性,那显然也是一个败笔,此前的一些批评家就是以此为依据批评宝玉中举。然而恰恰相反,宝玉中举正是宝玉形象的丰富和发展,并提升了宝玉形象的价值。 首先,宝玉中举展现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如果宝玉是把中举当成一块敲门砖,自此之后封妻荫子,成为无所用心的蛀虫式人物,那自然是违反了他的性格发展逻辑。但事实上,宝玉是把“中举”作为最后一桩对父母履行的义务来完成,给父母一个交代后可以安心地飘然而去。 宝玉赴试离家时,曾给王夫人跪下,满眼流泪,磕了三个头说道:“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答报,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叫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临走时,他又仰面大笑:“走了,走了,不用胡闹了,完了事了。” 这一哭一笑,折射出宝玉矛盾而复杂的心理。母亲辛辛苦苦生养他一场,他不但没有报答这“吴天罔极”的深恩,反而最终要以出家给她沉重的心灵打击,因此宝玉非常愧疚,跪拜哭泣。 但是宝玉认为找到了报答父母也是父母更看重的方式。父母都更重视的,不是宝玉本身。贾政一旦得知宝玉私交王府戏子琪官,第一反应是“堵起嘴来,着实打死”。不可简单视为是对儿子不成器的“恨铁不成钢”,更重要的是怕“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危及到家族名望。宝玉挨打时王夫人叫着贾珠哭道“若有你活着,便死一百个我也不管了”,相对于宝玉这个实体,她更爱的是一个不再存在的概念,因为这个概念“十四岁进学,不到二十岁就娶了妻生了子”,是一个在科举场上已经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是更有希望更有前途更让父母感到脸上有光的宁馨儿。“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宝玉去中举,让一个在父母心中更重要的声誉代替自己活着,用一个举人的身份让父母感到荣耀受到尊敬。出家舍了“能养”的小孝,但最后的中举是要实现“尊亲”的大孝,所以宝玉会大笑。 宝玉性格中还有不广为人知的另一面:对君权族权亲权的真心敬重。第三回他说:“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第十九回袭人转述他的话:“只除‘明明德’外无书,都是前人自己不能解圣人之书,便另出己意,混编纂出来的。”他讨厌八股文,也是因为“原非圣贤孔子剖撰,焉能阐发圣贤之微奥,不过作后人饵名钓禄之阶”。从中可以看到,宝玉实际上是把孔孟精蕴看作天经地义,对于圣贤遗训不敢违逆。对于“受命于天”的君权,宝玉的态度是敬与护,“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地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这是他和袭人的闺阁之语,而非在严父严师之前的高谈阔论,正可说明这是他颠扑不破的信仰,而非冠冕堂皇的自饰。 第六十六回柳湘莲批评东府里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宝玉红了脸,笑道:“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了。”表现出强烈的宗族观念。 他一贯遵循与顺从亲长的嘱咐,从不当面违抗。第二十八回宝玉为了“金”“玉”向黛玉表白:“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要有第五个人,我也说个誓。”下人来传亲长的话,他要站起来回答。甚至走过父亲书房门前要下马这一礼节,他也不愿违犯,因此要求打角门绕过去,以免下马。周瑞劝道,“老爷不在家,书房天天锁着的,爷可以不用下来罢了。”宝玉笑道,“虽锁着,要下来的。”不敢非分越礼。由此可见,“亲恩祖德”不是强加的外物,而是内化融入到骨髓血脉之中,成为他性格的一部分。他的反抗从来都不是正面的、激烈的,出家算是他最决裂的行为了,“亲恩祖德”作为他最后的约束也不得不报,因此在出家前考一个功名求得安心。 其次,宝玉中举不是冲淡了悲剧性而是构成了更深层次的悲剧,并且因此一节“关锁”而使得全书气脉贯通。宝玉厌恶八股、看不起举子,但是为了最后给父母一个交代,他屈己从人,从事自己所厌恶的举业,跻身自己所鄙视的举子。这样做是要偿了父母,但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得自己麻醉自己,亲手异化自己,这何尝不是一种自戕?这种自我割裂必须承受何等的精神苦痛?故而,中举何尝不是一种悲剧!再进一步,宝玉中举给他自身带来了什么好处,是口腹之欲和娇妻美妾么?然而他去做了布衣蔬食六根清静的和尚。是赫赫扬扬的高名令誉么?他连朝廷赐予的“文妙真人”的封号都没有接受。况且,皇帝在什么条件下才会赐给宝玉“文妙真人”的称号?“文妙真人”难道仅仅是对宝玉出家为僧的封赠? 弃石的自知之明乃生命劫数换得,又是“石头记”的终极主旨,有劳空空道人助其问世传奇。贾宝玉是那“肉身文本”、“生命故事”,也是书中的“石头”,难怪终卷之前皇帝降旨,赐其“文妙真人”的绝妙道号……称宝玉为“文妙真人”,高鹗或《红楼梦》的编者可不像某些红学家可能会说的,是厚颜无耻,用这个笔法又在奉迎皇帝了。这个道号反而像在形容故事,是在为《红楼梦》谥圣,而且用得也不怎么“微妙”。 让皇帝亲口加封“文妙”,一方面是对《红楼梦》文字之妙的隐然嘉许,另一方面,也是对开卷第一回“毫不干涉时世”的遥相呼应。宝玉如果不曾中举,皇帝的封号必然难以下赐,这两个目的便难以达成。“宝玉中举”实际上是《红楼梦》全书的有机组成。 再次,宝玉中举深化了宝玉出家的内涵,赋予了这个形象更深刻的思想内容,更能对读者振聋发聩。如果宝玉是在“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之时,“贾家彻底破产之后出家,那出家就是消极的,而且几乎可以说为了找衣食之路的一种手段。而高鹗写宝玉中了举人本可以做官,又写了贾家虽然远不如前,但现状仍然可以维持下去,宝玉完全可以继续过他的温暖的小家庭生活,甚至可以飞黄腾达,但他一切不顾就毅然出走了。”这样,宝玉中举后出家才是真正实现了“好”与“了”,实现了真正解脱。 贾宝玉是神瑛侍者所化,通灵宝玉是“无材补天”的顽石所化。受顽石恳请,一僧一道答应携其人富贵红尘。形体上是贾宝玉附庸的通灵宝玉,实质上是贾宝玉灵窍之所在。后四十回中,在第九十四回安排通灵宝玉预知奇祸避世而去,在第一百二十回揭开谜底,“那年荣宁查抄之前,钗黛分离之日,此玉早已离世。一为僻(避)祸,二为撮合”。为何要如此安排呢?因为神瑛侍者和通灵宝玉下凡来分别承担不同的使命。神瑛侍者是要和绛珠仙子完那一桩还泪的公案,泪尽债完,本无姻缘之份。 至于通灵宝玉的使命呢?他时时念念不忘的,是“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只是听得一僧一道说那荣华富贵的好处,不由打动凡心,因此求告仙师携带进入红尘。受享温柔富贵是通灵宝玉的“一时念”,而恸恨“无材补天”是通灵宝玉的“时时念”。但通灵宝玉下凡受享之后,受仙师点醒恢复灵性,而最终由大观园众女儿风流云散,贾府的大厦将倾,打破了宝玉的“一时念”。 现实生活中的“补天”莫过于通过科举来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但宝玉中举之后又弃若敝屣,一方面证明了自己并不是“无材”,另一方面证明了自己是真的看破。他也终于解开了“补天”的心结。这打破了宝玉的“时时念”,使他真正走向了“万境归空”。何况,“宝玉中举”的合理并非现代人“发明”的后现代阐释,早在清朝的评点家就有这样的认识: 宝玉为人,清妙不群,为世俗所惊。以彼之才,取科第如拾芥耳。其于举业,有不屑为。一 为之,则未有不登峰造极者。但只此进身用世,不过功名利禄之事,毫无大人天民身分在内,故 决意逃之也。相比而言,这种评论更接近清代看官听众的理解,“那些旧时的评书家与我们异时异地的现代读者比起来,总是和原来作者意中的看官听众隔得近一些。” 简言之,宝玉中举是前八十回中宝玉能力的合理扩展;是对前八十回中三条伏线的合理呼应。宝玉中举不是破坏了人物性格的一致性而是展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不是削弱了全书的悲剧性而是构成了更深层次的悲剧,中举后才出家而非落魄后出家深化了出家的内涵,真正达到了“万境归空”。宝玉中举是宝玉形象的丰富和发展,提升了宝玉的价值,续书此笔不是败笔,反是佳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