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附件二
JSCE-XA-2015-JFZD-2 项目部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版本:第二版
江苏省建工劳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2日
实施日期:2015年3月20日
项目部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部分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按照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各项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注:所有工种的工人进场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工人入场教育,并签订劳动合同。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施工企业从施工准备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程中,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全体职工安全、创造优良的作业条件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以最安全的保障、最低的成本、最快的工期和最优的质量生产出用户满意的建筑产品。为了更有效地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公司的质量管理理念,坚持严格奖罚的质量、安全保证机制特编制本《项目部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以供各项目实践中应用。
现场如发现违反本规定,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照进行罚款,同时罚款单中应注明违反本规定的条数,并给予相应的罚款。其罚款额在本月工程款或工资中扣除,月进度款支付时一并计算。
罚款单一式三份,一份交被罚款人、一份交会计、一份留存。
一、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款10元 ,必须按照规定系带,违者罚款5元 ,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违者罚款20元 ;
第二条 工人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并承担上级单位的罚款 ;
第三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违者罚款10元 ;
第四条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大便罚款100元 ,小便罚款50元 ;并负责承担上级单位的罚款。
第五条 各班组自行负责清除产生的施工垃圾,将其用袋装好运至附近的垃圾池。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违者罚款100元 ;
第六条 坚决严禁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对打架斗殴的双方,不论责任方属谁,一律对双方工种罚款10000元 ,并对肇事者个人及情节恶劣分子罚款500-5000元 ,情节严重者,报送当地派出所并承担法制机关的罚款,开除出本工地;
第七条 严禁盗窃、破坏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成品、半成品,对违反者罚款100-2000元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并开除出本工地;
第八条 严禁在墙面、地面上乱写、乱画,违者罚款50元 ;
第九条 加强本专业及他人成品、半成品保护。出现交叉冲突,要及时报告项目管理人员协调处理,严禁私自变更改动,违者罚款200元 ;不得在防水面上行走违者罚款200元 ;
第十条 现场材料堆放严格按项目部指定的位置堆放,做到整齐有序,成堆、成方,严禁乱堆乱放,违者罚款200元 。
二、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项目部在一层起,每两层配置一个二级配电箱,各工种用电时,用末级开关箱将电引至施工作业场所,末级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作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现场施工时要合理使用违者罚款500元 。
第十二条 钢筋后台加工场地的电箱下班后要加锁,违者罚款20元 。 第十三条 钢筋作业时不得将钢筋压在电缆线上,违者罚款50元 。
第十四条 电线不允许拖地,不允许随处乱拉电线。电线要用绝缘体挂设。违者罚款100—500元 。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禁止用电炉等用具,违者没收用具并罚款500元 /次。 对工地如发现私拉乱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三、安全文明设施保护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任何班组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除、破坏、挪用安全防护设施,若影响正常施工,须拆除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方可拆除,工完后应立即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违者对该工种罚款1000元 /处,对作业班个人罚款100元 /处。
第十七条 严禁破坏照明灯具。现场各种图牌、旗帜等文明施工设施,违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对个人罚款100-500元 。
四、例会制度
第十八条 项目部每天下午 点为安全生产、工程进度例会,要求工长以上人员参加,每月10号、20号、30号晚上为安全生产例会要求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在生产会上对现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结、评价,对
各工种进行统一协调,各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每次50元 ,不参加又没有请假的每次100元 。
项目部每天组织晨会,并在QQ群上传,凡上传照片没有本班组人员,罚款20元每人。
第十九条 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人做好交底记录,并有该班组每人进行签名,于当日下午生产例会上交到。如没有交的,罚该班组交底人20元,如安全交底弄虚作假的,罚交底人20元。
五、检查制度
项目部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生活区卫生进行检查,对检查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或不整改的,按管理规定逐条罚款,安全管理规定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根据情节严重情况酌情罚款。
六、奖励及罚款
对于上述所罚款项,项目部将设立专项基金,对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进行个人奖励100-500元 ,对有重大贡献单位或个人将加大奖励力度。
如各项目部在政府行政部门检查中(或在甲方评比、检查中),得到奖励或通报表彰,有证明文件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部全体人员给予酌情奖励。
如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监理对项目部的罚款,项目经理应落实到各班组。并视实际情况给予加倍处罚。
第二部分 质量管理规定
按照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各项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特制订本《质量管理规定》。
凡质量偏大达到重大质量事故标准的,按照质量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1条 各工种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编制经过施工员、技术员签字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和口头交底等组织施工,并组织交底到班组;对于特殊工种要落实到具体施工人员,并做好交底记录备查。
罚则: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工种内在未通知项目部施工员的情况下私自改变施工方法的,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对每项或每处处以500-1000元 的罚款。
第2条 严格履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施工中必须坚持隐蔽工程不经
检查验收就不准隐蔽的原则。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种内必须经过班组自检、互检、工种质量检查员复检,在确认达到质量要求后上报质量员复查。在每次隐蔽验收时,钢筋班组负责人和至少4名工人在现场。会同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对甲方项目部、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检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当场组织人员进行及时彻底地整改,不得推委、拖延、敷衍、蒙混过关 。
罚则:对不认真进行自检和不履行隐蔽验收手续的,每次给予班组长50-500元 的罚款,如果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或业主任一方有敌视或对抗行为的,将处以重罚。
第3条 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会形成许多中间产品,如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分项工程正在施工或某一分项工程部分已完工、而另一部分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品不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则其成品就可能造成损伤,以致影响质量。因此,各工种、各班组之间必须相互注意成品保护,加强成品保护意识。
罚则:对不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造成影响工程质量的破坏的,项目部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 的罚款。
第4条 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必须接收,并履行签字手续;收到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罚则:对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不接受、不履行签字手续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 罚款;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罚款300元 。
第5条 业主、监理、总包罚款的处理方法。
罚则:如因质量问题,业主、监理、总包巡视中发现而处以的罚款,项目部根据责任人处罚到各承包班组,罚款费用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章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1条 进场钢筋表面必须清洁无损伤,不得有颗粒状或片状铁锈、裂纹、结疤、折叠、油渍及漆污等。
罚则:对外观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进场验收通过的,对工种和收料人处以50-200元 罚款。
第2条 钢筋进场后分类堆放在地垄上,地垄上垫枕木,以避免污垢或泥土污染钢筋。
罚则:对进场钢筋未按要求堆放而造成钢筋污染锈蚀的,处以50-200元 罚款,对责任班组长处以50-100元 罚款。
第3条 钢筋码放好应及时作好标识,标识上注明钢筋规格、进场日期、使用部位。
罚则:对进场钢筋未作标识或标识不详细的,处以责任人50元 罚款。
第4条 钢筋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要求。 罚则:对钢筋成型后锚固长度和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的,钢筋班组除承担浪费钢筋的费用外,处以50-200元 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50元 罚款。
第5条 钢筋采用搭接焊接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03G101图集》要求。钢筋必须预弯,以保证两钢筋的轴线在一直线上。
罚则:对搭接焊接的钢筋未采取预弯处理的,每发现一处,对钢筋班组组长处以10元 罚款。
第6条 钢筋搭接焊接时,采用两点固定,定位焊缝与搭接端部的距离必须大于20㎜。在搭接焊形成焊缝中引弧;在端头收弧前应填满弧坑,并应保证主焊缝与定位焊缝的始端和终端熔合,焊缝的深度应≥0.3d,焊缝宽度应≥0.7d。
罚则:检查时,对未按要求焊接而造成焊接质量下降的,每发现一处,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7条 焊接过程中必须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应光滑,焊缝余高应平缓过度,弧坑应填满。
罚则:对焊缝未达到焊接要求而降低焊接质量的,对电焊工人处以10-50元 罚款。
第8条 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处必须在中心和两端绑牢。
罚则:对未按要求绑扎搭接而造成钢筋绑扎不牢的,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9条 钢筋绑扎时,扎丝必须伸向钢筋骨架内,不得向外伸出。
罚则:对扎丝收头未伸向钢筋骨架内的,每发现一处,对操作工人处以1元 罚款。
第10条 根据已放好的墙柱位置线,将墙柱底板插筋牢固绑扎在底板钢筋上,以保证浇筑砼时钢筋不跑位、倾斜。
罚则:对墙柱钢筋绑扎不牢固、松扣的,每发现一处,对钢筋班组长处以50-100元 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11条 柱、墙筋的锚固长度、箍筋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且必须固定牢固。
罚则:对柱墙钢筋锚固长度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除返工重修外,对后台下料工人处以20元 罚款;对根部箍筋数量不足的,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12条 柱、墙筋骨架长方向允许偏差在10㎜范围内,宽、高方向允许偏差在5㎜范围内,间距允许偏差在10㎜范围内,排距允许偏差在10㎜范围内,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在5㎜范围内。
罚则:对上述钢筋出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责任班长处以10-50元 罚款。
第13条
响焊接质量。
罚则:钢筋未清理干净而进行焊接的,对钢筋责任班组长处20元 罚款。
第14条 绑扎暗柱箍筋时,必须在暗柱钢筋上用粉笔画好间距,然后进行柱、墙竖向钢筋搭接焊接前,必须将钢筋表面清理干净,以免影绑扎,箍筋必须水平顺直、间距均匀(允许偏差控制在10mm以内)。
罚则:对未进行画线绑扎箍筋而造成箍筋间距不均匀的,除必须返工重新绑扎外,对责任班组长处以20-50元 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15条 柱箍筋绑扎时,大箍与小箍不得出现重叠现象,箍筋之间必须按一定次序和间距依次绑扎,箍筋弯钩接头必须交错布置。
罚则:对箍筋出现大小箍重叠、次序混乱、间距不均的,除必须返工重新绑扎外,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若有敌视或对抗行为的,项目部将处以重罚。
第16条 当柱、剪力墙上下层有变截面时,上层插筋必须绑扎牢固,且锚固长度符合设计和《03G101图集》要求。
罚则:对变截面处上层插筋锚固长度不够或绑扎不牢固的,每发现一次,对钢筋班组长处以20-50元 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17条
集》要求。
罚则:对柱、墙封顶筋锚固长度和弯钩朝向不符合要求的,除必须返工调整外,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柱、墙封顶筋锚固长度和弯钩朝向必须符合设计和《03G101图
第18条 柱、墙筋在端部或转角处的锚固长度和弯钩朝向必须符合设计和《03G101图集》的要求。
罚则:对端部或转角处柱、墙筋锚固长度和弯钩朝向不符合要求的,除必须返工调整外,对钢筋组长处以50-200元 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19条 柱、墙筋的塑料保护层垫块必须固定在主筋上,垫块数量按钢筋专项施工方案设置。
罚则:对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要求或造成塑料垫块浪费的,对组长处以20-50元 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20条 浇筑砼前,用水平定位架将柱、墙筋伸出模板以外的竖向钢筋固定牢靠,以保证柱筋或墙筋的位置正确,且整齐顺直。
罚则:检查时,发现没有放置水平钢筋定位架的,对组长罚款50-100元 ,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21条 梁箍筋加密区范围必须按设计和抗震等级要求设置。
罚则:对梁箍筋不按设计和抗震等级要求加密的,对组长处以50-200元 罚款。
第22条 梁箍筋必须与主筋垂直,箍筋的弯钩接头必须交错布置,箍筋转角与纵向钢筋的交叉点必须扎牢。
罚则:对梁箍筋未按要求进行绑扎的,对钢筋班组长处以50-100元 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23条 主次梁交接处,当图纸要求设置吊筋时,吊筋的加工制作必须符合《03G101图集》要求,且吊筋锚固段必须与主梁上层钢筋平行绑扎。
罚则:检查时,对吊筋加工制作不符合图集要求的,钢筋工种除承担浪费钢材的费用外,对后台下料人员处以50元 罚款;对平直锚固段未与主梁上层钢筋平行绑扎的,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24条 主次梁交接处,当图纸没有要求设置吊筋时,主次梁交接处的主梁必须进行箍筋加密,加密要求必须符合《03G101图集》要求。
罚则: 检查时,对主次梁交接处主梁未进行箍筋加密或加密不符合《03G101图集》要求的,每发现一处,对钢筋班组长处以20-50元 罚款。
第25条 梁纵向受力钢筋出现双层或多层排列时,两排钢筋之间应垫以直径25㎜的与梁宽同长的钢筋,当纵向钢筋直径大于25㎜时,短钢筋直径规格应
与纵向钢筋规格相同,端头必须作防锈处理。
罚则:对双层或多层钢筋未按要求垫短钢筋而出现并筋的,除返工调整外,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26条 梁钢筋保护层垫块必须在箍筋未绑扎前全部垫好,垫块间距符合钢筋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罚则:对梁钢筋不放保护层垫块或放置不符合要求的,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27条
座处搭接。
罚则:对板筋不按要求绑扎搭接的,对组长处以50-200元 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28条 板钢筋网绑扎时四周两行交叉点必须每点扎牢,中间部分每隔一板钢筋采用绑扎搭接,下层筋不得在跨中搭接,上层筋不得在支根相互成梅花式扎牢,双向主筋的钢筋必须全部钢筋相互交叉扎牢。
罚则:对未按要求进行钢筋网片绑扎的,每发现一处,除必须返工重修外,对操作工人处以10-20元 罚款,若有对抗或敌视行为的,项目部将处以重罚。
第29条 下层钢筋绑扎完毕后,必须及时放好马凳筋,马凳筋的制作与放置按钢筋专项施工方案执行。马凳筋与板下层筋固定牢固,不得落于模板上,以保证上下钢筋网片的间距。
罚则:对不按要求放置马凳筋的,每发现一处,对组长处以50-100元 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第30条 板上层筋绑扎完毕后,及时放置大理石垫块,垫块的厚度和间距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要求。
罚则:对未按要求放置大理石垫块的,每发现一处,对操作工人处以5元 罚款。
第31条 板筋的弯钩角度、朝向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
罚则:对板筋的弯钩角度和朝向不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 罚款。
以上罚则如针对操作工人的,要求在场的钢筋负责人找出此部位的作业人员,如没有找到,此项付款有钢筋班组负责人承担。项目部罚款统一从承包班组工程款中扣除,操作工人由承包班组自行处罚。
第32条 钢筋绑扎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罚则:对柱/梁/墙的主筋缺少、锚固长度严重不足、随意隔断主筋等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0-10000的罚款,并承担甲方的罚款。
第三章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1条 施工前依据结构形式及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由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对模板进行结构及支撑设计,对梁板模进行竹胶板排板及支撑体系设计,并验算模板和支撑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对项目部制定的方案、交底有异议时,可以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提出,项目部核实后给予答复。
罚则:由于不严格执行方案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该施工班组除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全部损失外,项目部尚对其处以1000~10000元罚款,对分包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对责任班长50~200元罚款。
第2条 模板施工前,应严格按项目部批准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所要求做好放线工作。
罚则:如发现没按要求放线的,每发现一处,对放线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
第3条 模板拆除申请单的使用方法:模板拆除申请单一式三份,拆模前项目部向各班组提供模板拆除申请单格式(样表);在混凝土浇筑后、模板拆除前,施工班组向项目部木工分包负责人提交模板拆除申请单;木工分包负责人把模板拆除申请单向混凝土施工员提交审批。批准后的申请单一份返给班组、一份木工施工员留存、一份报总工室存档。
罚则:未提交申请单或未按申请单拆除模板的,给木工分包负责人处以100~200元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20~50元罚款。
第4条 剪力墙模板支设前,必须先校核轴线位置及墙、暗柱竖向钢筋位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通知钢筋班组进行整改,修整至符合模板支设要求后方可支模。轴线位置偏差必须控制在2㎜以内。
罚则:对发现钢筋位臵不正确,轴线位臵偏差在2㎜以上时,在项目部通知其整改的情况下未进行整改而擅自支模,造成墙体偏位或混凝土浇筑后漏筋的,
每处对模板班组处以100~200元罚款,每处对钢筋班组处以100元罚款。
第5条 模板支设完毕后,模板根部必须在混凝土浇筑3h以前用水泥砂浆封堵,避免根部跑浆而形成烂根现象。
罚则:若没有进行模板根部封堵或封堵不严密而造成漏浆的,对混凝土工长处以50元罚款,对工人处以10元罚款。
第6条 剪力墙模板支设完毕后,操作工人必须进行自检,着重对垂直度、平整度、特殊部位(转角、门窗洞、预留洞等)的支撑、加固措施进行检查。剪力墙模板表面平整度偏差严格控制在2㎜范围以内、垂直度偏差控制在3㎜范围以内。
罚则:对没有认真进行自检与复核而造成尺寸偏差超差的,对木工班组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对工人处以20~50元罚款。
第7条 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墙体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时,方可拆除墙模板(参考数据:夏季约6~8h、冬季约18~20 h)。拆除模板之前。拆除模板时,不得破坏墙面及阳角等薄弱部位,门窗洞口的阳角必须做护角加以保护。
罚则:若拆模时不注重成品保护的,并把混凝土棱角破坏每发现一次对木工班组责任人处以20~100元罚款款,对操作工人处以5~20元罚款。
第8条 剪力墙模板合模前,木工工长、木工班组长、木工施工员和质量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洞口的尺寸、水平位置及门洞顶和窗洞底标高及模板内支撑的搭设。
罚则:对不认真复查而导致结构尺寸偏差的,每发现一处,对木工工长处以50~200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20元罚款。
第9条 木材、竹胶板进场后,应平整堆放场地、下垫木方、码放整齐,作好排水措施,雨季必须准备好五彩布等防雨覆盖设施。
罚则:对未采取排水、防雨措施的,对木工班组处以100元罚款。
第10条 木材、竹胶板按要求堆放好后,必须挂上标识牌,做到专材专用,不得擅自挪为它用。
罚则:对于未经项目部批准而擅自将专材挪为它用的,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第11条 梁底模支设时,必须复查梁尺寸线及梁底标高,梁底模必须拉通线调直且固定牢固,不允许出现梁底模错位、不顺直等现象;梁底模按净跨的1‰
起拱。
罚则:对于梁底模出现错位、不顺直或梁底标高不正确的,对木工工长处以50~200元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罚款。
第12条 梁底模与梁侧模竹胶板接缝必须相互错开,避免在同一截面接茬。 罚则:对于梁底与梁侧模竹胶板接缝处未相互错开而造成同一截面接茬的,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罚款。
第13条竹胶板切割后,在使用前被切割边必须刷油漆封边,避免竹胶板进水浸泡。
罚则:对于竹胶板切割后被切割边未刷油漆封边的,处以10元罚款。
第14条 平台模竹胶板铺设时,拼缝处用海绵条塞缝,必须做到严丝合缝;且两块竹胶板长向接缝部位必须尽可能位于次龙骨上,以保证拼缝严密、板面平整,无凹凸现象。
罚则:对于竹胶板拼缝不严密导致漏浆的或竹胶板上下错台而导致板面不平整的,对木工工长处以50~200元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罚款。
第15条 梁、板模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在绑扎钢筋之前及时涂刷脱模剂。 罚则:对于不刷脱模剂的,每发现一次,对木工班组长处以50~100元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罚款。
第16条 模板拆除时,操作工人必须严格按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进行拆除,不得破坏楼板面及梁阳角等薄弱部位,加强对成品的保护。
罚则:对拆模不注意加强成品保护的,对分包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罚款。
第17条 楼梯踏步模板不允许过早拆除,拆除时要保证楼梯踏步不置于被破坏。拆除后,应及时作好楼梯踏步的护角,避免破坏踏步的阳角。
罚则:对于拆模过早或拆模后不及时作好踏步护角而导致成品受损的,对木工工长以100~200元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罚款。
第四章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1条 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等全部施工完毕,经项目部相关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负责办理混凝土浇筑令。混凝土
工种在接到项目部下发的混凝土浇筑令后,方可开始浇筑混凝土。
罚则:若未办理浇筑令而浇筑混凝土,对混凝土施工员、班组长分别处以200~1000元罚款。
第2条 浇筑混凝土前,当班混凝土班组长应组织工人仔细检查模板内、剪力墙水平施工缝处是否有杂物(譬如:木屑、泥土、混凝土残渣、海绵条、胶带等),并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彻底清理干净。
罚则:混凝土浇筑时,每发现一处有杂物,对当班混凝土班组长处以20~50元罚款。
第3条 板钢筋验收合格,在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在有负筋的部位铺设人行跳板,跳板用专用马凳支撑,严禁将跳板直接铺在平台板钢筋上,禁止践踏、破坏已绑扎完毕的钢筋。
罚则:对于混凝土浇筑时不搭设人行跳板或搭设不规范起不到作用或将跳板直接铺在板筋上的,对混凝土施工员和班组长分别处以20~50元罚款。
第4条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对使用的振捣器、振捣棒进行通电检查,遇有出现故障的机器及时更换。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备有两台以上性能良好的振捣器,另需加一到两个备用振捣棒。禁止施工过程中振捣棒出现故障时,施工作业面附近没有备用振捣棒情况的发生。
罚则:对于在混凝土浇筑前不对使用振捣器、振捣棒进行检查,混凝土浇筑开始后出现故障导致混凝土浇筑延缓、断续的,对当班工长或班组长处以20~50元罚款。
第5条 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分别至少安排一名木工及一名钢筋工值班。木工看护模板是否加固牢靠、有无漏浆及涨模突发事件等情况发生;钢筋工及时检查、调整偏位钢筋、保护层垫块等。并及时进行处理。
罚则: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二次发现将加倍处罚。
第6条 浇筑混凝土时不得擅自向混凝土罐车里加水;如由于混凝土进场时间太长坍落度损失较大,不能满足泵送及浇筑要求时,必须通知罐车司机,由罐车司机掺加外加剂进行混凝土的二次流化;如果因为进场砼自身坍落度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则现场收料人员有权将砼罐车退场。
罚则:若发现放料人员私自离开放料点,将处以10元罚款;对私自向罐车里加水的,发现一次,对其处以200~1000元罚款。
第7条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面的混凝土残渣和积水,做到工完场清,作好现场的文明卫生工作。
罚则:对不按要求清理而造成现场环境污染的,对混凝土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罚款。
第8条 剪力墙混凝土浇筑前,每一开间的每面墙至少布置一处下料点。当一面墙上有一个洞口时,必须在洞口两侧各布置一个下料点;当一面墙上既有门洞,又有窗洞时,洞口的两侧必须都布置下料点,以避免洞口偏位;洞口两侧浇注混凝土高差不得大于50cm,以免因洞口侧压力过大而导致洞口模板偏位。
罚则:对发现不按以上要求布臵下料点的,对混凝土班组负责人处以50~100元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10元罚款;因洞口两侧浇注的混凝土高差过大而导致洞口模偏位的,混凝土班组负责人处以50~100元罚款。
第9条 梁板混凝土浇筑时,泵车溜管所用的砂浆必须打在放料斗内,严禁将砂浆浇筑到梁板里。
罚则:对于将砂浆浇筑至梁板里的,对混凝土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对混凝土班组长处以50~100元罚款。
第10条 梁板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必须及时找平抹压,板面找平抹压应根据墙筋上弹出的建筑50控制线拉线控制板面标高,误差控制在5mm以内。
罚则:若达不到要求,对班组长处以50~100元罚款,对操作工人处以20元罚款。
第11条 若初凝后混凝土表面有龟裂现象,必须派专人进行二次抹压,以便将龟裂纹消。
罚则: 因没有及时进行二次抹压而造成混凝土表面龟裂的,对混凝土班组长处以20~50元罚款。
第12条 墙、柱、板、梁、梯,均不得出现烂根、蜂窝、麻面、空洞等质量缺陷。
罚则:如出现楼梯最下面一步台阶有夹渣现象,即施工前没有清理干净,对当班组长处以50元罚款;如其它部位出现上述质量缺陷,则对混凝土震捣手和班组长视缺陷情况处以20~500元罚款。
第五章 奖励及罚款
对于上述所罚款项,项目部将设立专项基金,对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进行个人奖励100-500元 ,对有重大贡献单位或个人将加大奖励力度。
如各项目部在业主或政府行政部门质量检查评比中,得到奖励或通报表彰,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部全体人员给予酌情奖励。
如建设单位及监理对项目部的罚款,项目经理应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尽量做到减免,如确实应罚的,应及时落实到各班组,并视实际情况给予加倍处罚。
作为合同附件,班组落实。
每个管理人员人手一份
进度款和结算时,要提出罚款,并汇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