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桩工程施工合同
管桩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签订合同单位:乙方:
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一)(二)(三)
(四)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方式:打桩类型:管
桩。
(五)打桩数量约200根,桩长约20
米。
第二条工程单价、总造价及结算形式(一)工程单价:元(二)工程预算总造价约人民币:
(三)工程量结算按:施工自然地面至桩尖底部,实桩175元每米,送桩30元每米,桩尖按实际使用时尺寸定价。
(四)该工程的施工用水电费由负责,工程报建及费用由税金由甲乙负责,临时设施由甲负责,工程所发生的管理费及
(五)桩机进场及安拆费元结算。
(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机械及工人停置按每天5000元结算。
第三条施工工期
天,如遇下列施工时间由试打桩次日起计施工时间为情况,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一)甲方未能按时、按质交付施工场地,未能及时供应所
要提供的原材料。
(二)
(三)因修改设计而造成乙方停工、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因遇人力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停水停电或电力、水
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四)因甲方不按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压桩工程完成时付到完成总工程第四条
款的85%,余下15%在全部承台完成覆盖后一个星期内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
1、甲方责任与义务:办妥工程的报建、施工许可证、土地证明、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手续。
2、搞好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提供施工用电瓦,用水的接驳点,离施工现场五十米内。
3、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勘探资料一份、桩基施工图二份及坐标、标高控制点等技术资料。
4、派驻工地代表,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及现场签证,组织有关单位验桩,办理工程验收。
5、
6、工程完工后,截桩与接桩由甲方另安排专业队伍施工。在施工过程当中如对周边建筑物及其它硬件设施所造成的影响,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确保桩机进退场顺利。(二)
1、乙方责任与义务编制工程施工方案,按《桩基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则,对安全生产负责,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规范及设计要求所发生的经济责任负责。
3、
4、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人员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打桩时发现地质资料数据,岩上类别与实际情况不符时,会同甲方、监理、设计等人员研
究处理意见。
5、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竣工验收资料交两份给甲方。
质量及技术要求第六条
1、管桩生产厂家的产品必需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的鉴定,PHC 管桩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如下规程的各项规定:(1)《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施工技术规程》BYJ235-91。
DBJ-15-22-98。(2)广东省《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
(3)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201-91。
第七条
(一)其他如施工现场或附近有易爆、易燃物体、高压线路、
地下管道、防震设备等,甲方负责如实提供技术资料、防护要求并承担防护措施的全部费用,双方共议出方案,在实施过程若乙方防护不力而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责任。施工前甲方不提出上述情况,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
(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由于非一方当事人的过
错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报上级合同管理部门仲裁。
(三)由于施工场地填土有填石头、枯石或地下障碍物造
成碰坏管桩的,需补桩处理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选购管桩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乙方原因打坏管桩的由乙方负责。
(四)双方因经济问题持不同意见,应本着相互体谅的原
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后签订的补充
协议,可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结算、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代表: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