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火 作 业 证
11-19
动 火 作 业 证
编号: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2、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有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易地使用或扩大范围使用。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第一联由审批人保存,第二、三联分别交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一级和特殊动火《动火安全作业证》第一联由安环社责部保存,第二、三联分别交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8小时。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72小时。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1)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环社责部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