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计算原则
老挝外交公寓项目造价计算原则
一、 计价原则:依据08清单规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消耗量及取费参照《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版)及配套使用的费用定额。对定额中无对应子目或参照子目的项目,按照市场价格计取。
二、 计价依据:经甲方确认的完整施工图、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措施方案。
三、 造价计算方法:按照费用组成逐项描述如下: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1. 人工费:人工工日单价按53.23元/工日计取各项费用。按照130元/工日计算人工费差价,作为人工费补偿(含所有用工),此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工日数量按定额计取。
2. 材料费:
2.1 采购价的确定:从中国国内采购的材料设备(安排国内采购的材料设备,需提前一个月报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以项目开工日期当月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综合参考价格计取,《价格信息》没有的,按以预算当期市场价格加采保费计取;当地采购材料价以到施工现场的价格加采保费的价格计取。
2.2采保费: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计取2%的采保费,由甲方采购、乙方保管的材料设备按1%计取采保费,甲方采购设备及材料按总价从结算中扣除。
2.3物流运输费:
2.3.1单价:常规物资按1350元/T,特殊物资运输费用另行协商。
2.3.2数量按口岸过磅单结算
2.3.3确认流程:
A 、物资发运至现场,承包方向业主或其委托人提交承运清单,业主方或其委托人确认运输物资车辆及重量,并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B 、承包方根据合同价格向业主或其委托人报送《物流费用确认函》,业主方或其委托人确认无误后返回承包方;
3.机械费:机上人工工日单价按53.23元/工日计取各项费用,按照130元/工日计算差价,作为人工费补偿,燃料动力费按万象当期市场价格计取。
(二)措施项目费: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安拆、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测量放线、垂直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措施费用参照《云南省工程造价计算规则》(2003版)及配套计价文件相关规定计算。
(三)其他费用:
1. 临时设施费:依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计算,经甲方审核后由承包人包干使用。临时设施费用按一次摊销计算,项目竣工后移交业主。
2. 调迁费:人员、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的调迁数量依据施工方案配置情况计算;调迁费用经甲方审后由承包人包干使用。
3. 特殊措施费(赶工措施费、雨季施工措施费):依据专项施工措施方案计算,经甲方审核后由承包人包干使用。
4. 规费:参照《云南省工程造价计算规则》(2003版)及配套计价文件相关规定计算。
5. 管理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其相关文件约定计取。
6. 利润: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其相关文件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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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金:本项目为免税项目,由甲方提供国外免税文件,暂不计取国内外税金。若因老挝、中国国家税收政策变更,另行计取。
(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方式,单价参照已确定的清单单价,如无类似清单子目,参照计价原则进行组价(材料单价按照云南省市场价格信息当月市场价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老挝吉达蓬集团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4年12月15日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4年12月15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