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三)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不仅要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 而且要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中华民族的生存和长远发展, 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正因为这样,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就包括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 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的两大主题, 一是能源, 二是环境。但恰恰在这个方面, 我国正面临“不降反升”的矛盾。以2004 年为例, 当年全国环境退化的成本为5118亿元, 占当年GDP 的3105 %; 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 亿元, 占当年GDP 的1180 %。“十五”期间已经过去, 但“十五”计划确定的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却没有如期完成, 特别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和COD (化学需氧量) 排放量, 其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两项指标不仅没有下降, 反而有所反弹。初步统计数据表明,2005 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549 万吨, 超过总量控制目标749 万吨, 比2000 年增加了约27 %。2005 年全国COD 排放总量1413 万吨, 与“十五”提出的1300 万吨的总量控制目标相差113 万吨, 仅比2000 年减少了2 % , 未完成削减10 %的控制目标。一些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 新的环境问题又在不断产生, 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这些情况表明, 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
2005 年6 月27 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 提出了“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目标; 针对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2005 年6 月30 日, 国务院召开会议, 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远期目标、工作安排、政策体制建设及协调保障机制。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
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 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 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 努力做到不欠新帐, 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 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来讲, 需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重点是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努力扭转生态恶化趋势, 一方面要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 另一方面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生态工程建设;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 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加快发展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 提高环境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