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 井 防 灭 火 措 施
一、一般性措施
1、建立防火制度
建立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
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距矸石山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矸石山和炉灰场不得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的上风侧,不得设在表土10米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也不得设在采空区上方有漏风的塌陷范围内,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设置消防材料库
井上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口附近,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运输大巷中,贮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要求。
4、设置消、防尘管路
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皮带机巷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二、预防外源火灾的措施
1、防止明火引燃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或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进行此项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预防电器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必须遵守
有关规定;预防机械摩擦引火,经常检查与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防止爆破引火,必须采用正向爆破,炮眼的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规定。
3、使用不燃和难燃制品
井下电缆、皮带、风筒,必须使用阻燃产品。
4、防止可燃物的大量堆积
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定期处理。
三、预防煤炭自燃火灾的措施
1、合理布置巷道及采煤方法
必须采用长壁式采煤方法,合理布置巷道,尽量减少密闭的数量。坚持正常的回采顺序,不要先吃“肉”,后啃“骨头”。
2、防止漏风
合理布置通风设施的位置,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废弃的巷道。
3、均压防灭火
调整风流系统,改变井下巷道中空气的压力分布状态,尽可能减少或消除漏风通道两端的压差,达到减少或消除漏风、抑制自燃的目的。
四、矿井灭火方法
当矿井发生火灾时,根据灾情的大小可采取直接灭火法、隔绝灭火法、综合灭火法三种方法;如火势不大,灾情范围较小,可采用直接灭火法,用消防管路中的水进行灭火,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水流,以免伤害灭火人员。如油类或电气火灾可用沙子、岩粉或使用化学灭火器灭火。
当火灾不能用直接灭火法扑灭时,可使用隔绝灭火法,即用防火墙(又叫
密闭)将火源或发火区域严密地封闭起来,以防新鲜空气进入火区,并利用火区产生的惰性气体使火熄灭。
火区封闭后,往往在短时间内火不能彻底熄灭,还需要配合使用其他灭火措施,五九公司采用灌浆灭火方法。五九公司四个矿井开采深度在25—80米之间,煤层距地表较浅,且地表黄土充足,如井下发生火灾或煤炭自燃,可先对灾区进行封闭,再由地表打钻孔至火区,把冲刷的泥浆通过钻孔直接送入井下火区,进行灌浆灭火。